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是以著名画家高更为原型创作的。证券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不顾家人及朋友的强烈反对,孤身一人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绽放出艺术的光华。他后来惨死在那个岛上。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做拥有体面工作的思特里克兰德?还是会选择做后来穷困潦倒的艺术家思特里克兰德?相信很多人都会选择前者。
有两种写作者:一种是富得流油的商业写作者,另一种是甘守清贫的心灵写作者。同样让你选择,你会如何选择?在理想主义旗帜高扬的时代,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会选择做一个心灵写作者;但在当下,我固执地相信不在少数的人会选择做一个商业写作者。王小波在《红拂夜奔》的最后,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真正的作家绝不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因为文学与名利无关,它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信仰。真正的作家只能由纯粹的理想主义者来承担,若任由功利主义者混迹文坛,对文学来说无疑是巨大的伤害。扎米亚京说:“真正的文学只能由疯子、隐士、异教徒、幻想家、反叛者、怀疑论者创造,而不是那些精明能干、忠诚的官员创造。”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当商业写作大行其道之时,文学已经陷入了思想和道德的双重贫困。当腰缠万贯的所谓“作家们”到处演讲、作报告、签名售书时,当“教辅”“成功学”“心灵鸡汤”肆虐,我们想到的是卡夫卡式的嘲讽和贝克特笔下的荒诞。
不错,对金钱的渴望是人的天性,但真正的写作者都是甘于清贫的,就像思特里克兰德……他们的可贵之处在于,即使身处清贫中,也没有放弃对心灵写作的坚守,没有放弃对精神家园的守望!真正的文学作品带给人的不是感官的刺激和意淫的快乐,而是思想的升华和心灵的救赎。当我们在阅读一本经典之作时,仿佛是在参加一场思想的盛宴,这才是文学创作的真正意义所在。
在《我为何写作》中,乔治·奥威尔将写作动机归纳为四种:纯粹的个人主义;美学热情;历史冲动;政治目的——这里的“政治”是最广义上的含义。《荒原狼》的作者黑塞说:“面对充满暴力与谎言的世界,我要向人的灵魂发出我作为诗人的呼吁,只能以我自己为例,描写我自己的存在与痛苦,从而希望得到志同道合者的理解,而被其他人蔑视。”由此可见,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创作,无不具有崇高的创作目的;为豪车和别墅而写作,注定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文学作品,至多不过沽名钓誉的结果。
《金蔷薇》的作者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认为,一个作家从事创作的唯一动力,就是崇高的使命感,“作家的写作不是一种墨守成规的手艺,也不是一种行当。作家的写作是一种使命。”放眼当下的文坛,“使命感”三字似乎已经变得稀缺。
歌德说过:“先有人的堕落,然后才有文学的堕落。”“玩文学”一词,曾见诸王朔的小说《一点正经没有》中一位主人公的话——当文学成为某些人手中的玩物时,文学的神圣就会成为绝响,文学就只能是一堆堆转瞬即逝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