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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检察情 | 八千里路云和月
2018-08-06 15:59: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 樊跃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岳飞在《满江红》中激扬吟唱。虽然没有完整经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年的全部过程,但从1987年参加工作进入检察机关也有三十年了,工作单位从邗江到高邮、再到江都,国家的巨变、法治的演进,从理念到立法、从实体到程序、从司法到执行,很多细节历历在目……

  一份失败的笔录

  程序关乎效力,更关乎正义。1987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不过九年,刚满十八周岁的我进入检察机关,是个正宗的“小伙子”。第一次到边远的乡下去调查取证,两名证人是亲兄弟。记得找到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为了节约时间,赶上最后一班返程的班车,我们把兄弟两个叫到一起,同时进行询问,边问边记,就这样“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做好笔录后赶上了回城的车。回到单位,我把笔录呈交给科长,并对取证过程进行汇报。科长对我说,“小伙子,你这趟白跑了,笔录不是这么做的,这份证言不能用了”。我真是很懊恼,是啊,对程序的忽视导致自己做了无用功。

  现在回想,那个时候,对程序远不像现在这样要求严格,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护;重公共利益的保护、轻私人权益的保护的现象还比较常见的,而能够对程序规则、证据规则坚守更加显得难能可贵,这件事对我影响至深,让我保持着对程序正义的坚守。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法律制度设计也是围绕这些深厚的理念而展开的,我国的法治进步取得重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而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也日臻完善。

  一次妥善化解的信访

  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走上领导岗位后,更加觉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分量是沉甸甸的,一丝马虎和懈怠都可能会对当事人切身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记得刚到高邮工作,第一次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通报了一件涉及到高邮市的一件控申案件,当事人到省院门口采取过激行动被及时制止。此人是本市招商引资而来的外地投资者,由于企业破产清算处理的程序问题而到上级检察机关信访。会后,我立即联系这位上访者,详细了解案情和经过,深入进行法律剖析,并多次与相关部门和法院充分沟通,最终依法纠正程序瑕疵,妥善处置了这起信访案件。

  从事司法工作,多加留神身边的案件和问题,多一份细腻的关注和认真的对待,对当事人而言或许就是正义的来临。法律的监督是法治运行的监督,包括了立案、侦查、起诉、审理、裁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瑕疵对当事人的影响可能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对于法律监督部门而言,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正义不缺席,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樊跃先出庭支持公诉

  一套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措施

  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曾是检察机关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环节。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体现在方方面面,权利义务告知、办案期限的设置等都是其中之一,也正是这些制度的设计,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我们对自侦办案区采用电子门控措施,对出入办案区域的人员活动情况特别是审讯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记录;工作人员出入使用IC卡控制,“讯问(询问)室”超过十二小时即自动断电。这样就从技术上保证了侦查讯问程序合法,抑制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职能转隶后,对普通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的保护则是当下的重点。保护好他们的权利,预防冤假错案,彰显检察公信,这点不言自明。

  从检三十年,走过的是“八千里路云和月”。展望新时代,不变的是心中的中国梦、法治梦。(作者系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