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日,四川省洪雅县检察院要举行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该院检察官张玉如穿上熨得服服帖帖的检察服,拿上准备好的252元党费,走出了家门。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在检察院参加活动了,因为还有3个月他就要退休了。
张玉如干过反贪、公诉、民行,承办案件2000余件,案例信手拈来,被同事们称为“行走的案例库”。“工作经验丰富,办案功力深厚,做事勤勤恳恳”是大家对他的一致评价。曾经,他用3000多个日夜的坚持换回一纸薄薄的有罪改判。临近退休,他总喜欢和年轻干警重温过去办理的老案子,讲述检察院的老故事。
1978年,老张踏上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场,10年后,他转业到洪雅县检察院。一开始,法条的复杂与繁琐让初来乍到的老张有些不适应。“再使把劲儿,再用点力。”每天提前一个小时上班,一有空就扑进法律条文里,短短一年,他就从一个连笔录都不会做的“新人”摇身变为办案骨干。
2003年3月5日,甘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洪雅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服刑三年后,甘某凭借新证据向眉山市中级法院申诉。眉山市中级法院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2006年6月26日,洪雅县法院以甘某涉嫌贪污罪证据不足,改判甘某无罪。
从此,这个案件成了老张的“心病”:这不是办案考评加减分的问题,而是公平与正义的问题。在反复多次核查证据材料后,他发现法院采纳的新证据对财务的计算方法有问题,算法的错误直接导致涉案金额认定出现偏差,从而得出了无罪的结论。随即,洪雅县检察院向眉山市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意见,这一提抗就是整整十年!
静夜孤星、青灯黄卷,无数次核查涉案账目,无数次审查相互矛盾的鉴定意见,带着几十页审查报告,老张多次向眉山市检察院汇报,并向法院书面呈交有罪意见,逐一批驳无罪理由。同事们叹服:老张真是土地老爷的心脏——实心实肠。
2016年12月12日,眉山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室中,甘某涉嫌贪污一案第四次审委会会议正在进行。“今天应该会出结果的。”身处60公里外的老张坐立难安、在单位走廊上来回踱步。“结果出来了!甘某有罪!”一声惊呼打破了宁静。
后来,老张告诉记者:“多少冤假错案的平反,都是从有罪到无罪,这个案子却是从无罪到有罪。害怕承担责任,有时候会成为追究真相的拦路虎。但是,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管结果如何,都问心无愧。”
2013年初,院党组安排老张到民行科工作,希望能为他减轻点工作压力。然而命运总是喜欢磨炼有斗志的人。岗位调整后的第二个月,眉山市检察院就收到成都某公司举报,称该市某法院系列民事调解涉嫌虚假诉讼。在初步调查后,眉山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抽调相关区县民行科干警参与办案。当时的科长曾劝说老张在家值守,他却坚持说:“知道了线索不办下去,我睡不着。”
从专案组成立伊始,老张便始终守在一线。专案组里不乏办案能手,但老张15年自侦工作积累的“第六感”,总能在关键时刻找到突破口、发现关键点。
三个月后,该案成功告破,一起通过14件虚假诉讼逃避法院判决执行的重大案件浮出水面。涉及945万余元的14份虚假调解书被依法撤销,涉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该案集执行监督、诉讼结果监督、审判违法情形监督、法官违法行为调查、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五种监督方法于一体,是眉山市检察系统打击虚假诉讼的一次成功的亮剑,对同类案件办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专案组的成员们说:“优秀案件中,凝结着老张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