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姓名:黎俊
单位: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教育挽救
“作为她们的老师,今天来检察院,我感到很惭愧。此次回去,我一定加强管束教育,同时,非常感谢检察官给她们一次重新回归人生正轨的机会。”来自安徽合肥某中专学校的刘老师在一场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对着主持会议的检察官黎俊真诚地说道。
原来,刘老师班上的3名女学生小丽、小娟、小萍在上学期间分别认识了同校3名男生小吴、小王、小张,不久还相互谈起了恋爱。6人经常结伴骑着摩托车外出兜风。这个过程中,男生小王的摩托车性能较差,外出常落在后面,觉得没面子,于是想换辆好车,苦于没钱,也不敢向父母伸手。
今年3月31日上午,小王、小吴路过某小区时,发现一辆较新的摩托车停放在一幢楼下,两人挖空心思要将该车盗走。次日凌晨3时左右,小王与几人商量后,由3名男生合力将车锁破坏,后交给小王骑走。其间,小丽、小娟、小萍3名女生在旁望风。受害人报案后,警方陆续将6人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4950元。
承办检察官黎俊审查案卷后,发现小娟、小丽案发时还未满18岁,其余4人也刚过18岁,且都是在校学生。除了小吴曾在17岁时受到刑罚外,其余均是初犯;且3名女生均属从犯。仅仅为了一点虚荣心,这些孩子就要承担法律的严惩,学业也将中断,付出的代价太不值得了。经走访学校和家长,本着教育挽救方针,黎俊决定除了对主犯小吴、小张提起公诉外,对3名女生不起诉,对未成年主犯小王附条件不起诉。
不起诉公开宣告那天,黎俊还把几名学生的家长和老师请到现场。在宣告的同时,对4人进行了法治教育。4人均表示珍惜这次机会,重新修正人生目标,在完成学业后,做一名对社会有价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