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状
1999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体干警大会上,河北省献县检察院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综合治理责任状。王猛提供
接待员1号
1988年开始,上海市青浦县(现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将每周四定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作为“接待员1号”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图为1988年1月22日,时任该院检察长张寿松接待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马硕提供
一杯热茶
1992年3月22日,广东省封开县检察院在该县江口镇大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时任该院检察长李北生为一名前来咨询的群众倒上一杯热茶。谭建文苏铁强提供
街头普法
2001年,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干警上街进行普法宣传。王倩提供
当年,只有一间办公室
1983年,安徽省合肥市西市区检察院干警在唯一一间办公室办公办案。黄河提供
1979年3月,安徽省合肥市西市区检察院(现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挂牌成立,加上正副检察长一共只有三个人。由于当时区政府的办公室很紧张,该院无处办公,正常的办案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时任该院检察长的袁永德找到区委政法委书记施展“磨”功。最终,区委政法委书记协调各方,从区政府办公楼挤出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办公室,三人总算安上了“家”。
随着检察人员陆续扩增到8人,一间办公室已远远满足不了办案需要。袁永德又联合公安分局、法院两单位负责人向区里申请建设政法大楼。区领导经研究决定,拨款20万元建五层大楼。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大楼终于竣工了。五层大楼中,第三层基本给了检察院,有十余间办公室,就这样,检察院办公拥挤的状况得到改善。
20万居民停水66小时真相……
2009年2月,江苏省三级检察院反渎干警在偷排有毒废水企业调查取证。谭冲提供
2009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水污染事件,造成市区20多万居民家中停水66小时40分,直接经济损失543万余元。事发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三级检察院高度重视,上下联动,案发当日即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并发掘事件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
经查,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境内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设置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酚类化合物的废水直接向外排出,这些废水最终流入市区饮用水水源。由于前期提前介入工作细致深入,盐都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对该公司董事长胡某、生产负责人丁某提请批准逮捕的次日,迅速作出批捕决定。
同年3月初,江苏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对这起水污染事件背后的渎职案件两次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最高检也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时刻关注查办进展。
盐都区检察院很快查明,盐都区环境监察局四分局局长夏某查处群众信访件严重不负责任,对标新公司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分局指导员刘某作为夏某助手,日常监管失职;盐都区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蔡某查处信访案件、现场监察严重不负责任,均涉嫌渎职犯罪。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09年8月14日,胡某获刑十一年,丁某获刑六年。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首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起诉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同年12月,夏某等人也因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获刑,这也是江苏省检察机关首次办理环境监管失职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