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铭暄老师的九十大寿在悄无声息中度过。他的弟子傅跃建教授选择了一种颇为高雅的祝贺方式——根据高师口述,对高师七十年的刑法学习、研究与授业生涯进行系统整理,并以《我与刑法七十年》为书名,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做了一件学术与史料价值兼备的好事。在该书的结尾,高师说:“我现在年岁已大,但心不老,愿意继续工作。有了工作,心灵上充实,能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总之,还是要老骥伏枥、鞠躬尽瘁,要为中国的法治发展尽自己的微薄之力。”高老真诚质朴的话语令人感慨万千。
一生醉心刑法学,终成学界泰斗
生活中,高师并不喜欢饮酒。然而,如果把刑法学视为一壶烈酒,那么,可以说在人生的四季,高师一直都是杯不离手,沉醉其中。他说:“自从1947-1948学年第一学期在浙江大学听了恩师李浩培先生讲授刑法总论之后,我就喜欢上刑法学。”“我将刑法学视为至爱,须臾也不分离,真正结下了不解之缘。”对此我深信不疑。如果不是热爱刑法学,怎么可能毕生沉迷其中,不断思考,永不放弃。
通过长期研究,高师在刑法基本理论以及刑法立法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体系性的研究成果。他最早提出应当将犯罪、刑事责任、刑罚视为三个不能互相替代的概念;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高师就提出了民主刑法观、平等刑法观、人权刑法观、适度刑法观、开放刑法观、超前刑法观等十大刑法观念;他创造性地揭示了中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三大基本属性;他坚持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概念,并与时俱进地主张对社会危害性应当从犯罪事实及合目的性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他旗帜鲜明地坚持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他对中国刑法学中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作为几乎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创制的唯一学者,高师在刑法立法问题上,包括刑法立法的根据和原则、刑法立法技术等方面,也取得了一系列创造性成果。正是由于诸多成体系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以及自始至终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创制的经历,使高师成为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此外,高师还从事了大量的国际刑法学研究,被认为是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
基于其一贯的严谨与慎重,高师并未在《我与刑法七十年》中专门述及研究刑法学的感受。我想,由于刑法学研究与时代背景、政治形势紧密联系,高师在不同时期或许会像品味不同的酒一样,各种滋味都有。最让我敬佩的是,无论顺境还是逆境,高师都能坦然面对,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与刑法学界互动。让我深受感动同时深感惭愧的是,在近些年刑法总论之犯罪论领域的三阶层与四要件的争论中,八十高龄的高师,在《中国法学》《刑法论丛》及《法学》等学刊连发多篇文章,坚持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这种理论勇气和实践精神,实在是让我们这些庸碌的晚辈追随者汗颜无地。
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
高师的成功,不仅在于他从事刑法学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还在于他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学生。“他的教学研究培养了一大批资深学者,他们活跃在世界各知名高校,如今已成长为国际学术界的栋梁之才。”这是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对高师教育成就的评价。这并非溢美之词,而是中肯之语。他培养的陈兴良等教授,是新中国第一批刑法学博士,至今仍是中国刑法学界的顶尖级学者。
由于培养的学生人才辈出,高师不仅是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还被冠以当代中国著名的法学教育家的称号。高师门下群星璀璨,是他呕心沥血、辛勤栽培的结果,也与中国人民大学曾经有过的精耕细作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不无关系。据陈兴良老师回忆,为了收集硕士论文资料,他曾经与周振想教授、张智辉教授一道,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鲁风老师的带领下,“从北京赴成都,由成都至重庆,过三峡抵武汉,经长江到上海”一路调研。那真是一个美好的慢节奏时代。
其实,高师不但在学生培养方面成就卓越,其讲课水平在刑法学界恐怕也是名列前茅的。在我看来,听过高师的课,你就能直观体会到“大道至简”“返璞归真”这两个成语的涵义。
老骥伏枥心不已,仍将砥砺前行
二十年前,就有人说高师老矣,可以退休了。高师一笑置之。此后,他继续以旺盛的精力培养学生,创作论著,授业解惑,活跃在刑法学前沿,心态甚至比后辈更显年轻。而且,高师视野更加开阔,思想更加深刻,不断收获新的成果,以及令人羡慕的荣誉。
2012年,高师出版了八十五万字的巨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与发展完善》,在中国刑法学界引起巨大反响。该书获中国法学会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一等奖。2015年,因“在中国基于人权保障与人道主义刑事政策发展现代刑法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高老被授予切萨雷贝卡里亚奖。这是一项刑法学界的国际性大奖,有刑法学界的“诺贝尔奖”之称,用以表彰世界范围内在刑事法领域为推动实现法治精神与人道关怀作出巨大贡献的贤达。高师是首位获此殊荣的亚洲人士。2016年,日本早稻田大学授予高师名誉博士学位,以表彰他多年来对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贡献。在耄耋之年取得如此之多高质量、高规格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荣誉,即使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是凤毛麟角。
在2015年的切萨雷贝卡里亚奖颁奖典礼上,有个细节彰显了高师的年轻心态:他用英语作了获奖答谢致辞!受时代的局限和年龄的制约,高师的英语水平与其刑法学方面的卓越成就相比,显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然而,为了遵循国际惯例,并表达对会议主办方的尊重,他勇于挑战自我,勤学苦练,终于以八十七岁高龄,在国际讲台进行了一次英语秀。倘若我辈有高师这样的心态与意志,何愁不能学有所成,教有所长。
“密涅瓦的猫头鹰要到黄昏才起飞。”如果以猫头鹰代表智者,那么,回顾高师的刑法学术生涯,黑格尔的这句名言显然是片面的。高师这位智者,以毕生的精力和智慧,不断探索和推动中国刑法学发展,并以开放包容的态度乐见刑法学研究的百花齐放。他从清晨到黄昏都在不断地起飞、降落,以身作则,告诉我们应当如何在变动的时代恪守刑事法治精神,教书育人,钻研学术。“老夫喜作黄昏颂,满目青山夕照明。”这也许是对高师暮年时光生动而准确的写照。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