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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冤案
2018-12-03 15:26:00  来源:检察日报

  这则案件载于民国徐珂编纂的《清稗类钞狱讼类》。安徽东流县民王三衙,与建德县的黄孔英关系密切。黄孔英的年纪比王三衙大得多,王三衙就一直把他当大哥看待。同治年间,太平军进军安徽,逃难混乱之中,王三衙不知流落何处。三衙的妻子萧氏孤苦无依,只得辗转到了建德县张家镇,投靠在黄家门下。

  黄孔英见萧氏年轻颇有姿色,思量着在她身上发一笔小财,就哄骗她说:“王三衙的全家已经被长毛杀了,你即使回到家乡,也无所依靠,何不改嫁呢?”萧氏不得已,只好拜黄孔英为义父,而后改嫁给了建德县民陈维,黄孔英果然得了一笔颇为可观的聘金。

  此时王三衙已经回到了家乡东流,只是不知道妻子就在黄家而已。适逢陈维因事要去东流县,萧氏就嘱托他顺便寻访娘家的人。陈维在城外的一座破庙中找到了萧氏的弟弟,并告诉他其姐改嫁的经过。萧弟一听,立刻奔至王家告诉了王三衙。三衙大怒,在旅舍中找到陈维后,就挟持着他一起到了建德县当面责问黄孔英。黄孔英既惭愧又害怕,一句话也答不出来,只得吩咐家中人整治酒食款待王三衙,自己则找了个空隙进入内室,服毒自尽了。

  黄孔英的儿子黄召南因父死而愤恨,进而迁怒于王三衙,便谋划着要报复他。这天半夜,黄召南将父亲的尸体抬至山中,诬控被王三衙殴伤至死,并指着镇口路旁一乘弃轿作为证据,说王三衙就是用这乘轿子将其父的尸体抬进山中的。建德县令孙宝害怕山路崎岖,不肯前往验尸,就命令一个姓郭的县尉代往。郭县尉到了现场,黄召南塞给他一些银子,郭县尉便报称黄孔英系殴伤致死。县令孙宝当即逮捕了王三衙,并施以种种酷刑,迫使王诬服认罪,案子就这么定了下来。

  王三衙有个叔叔见侄儿横遭诬陷,就到郡中为三衙鸣冤。知府周士凯就把此案移交给东流县令林福祚审理。林福祚细细分析,认为王三衙打死了人,而且用轿子把尸体抬入山中,怎么会扔掉轿子,留下踪迹呢?再说轿夫是谁尚未弄清,怎能凭着一乘轿子就定下杀人罪呢?于是饬令衙役先缉拿轿夫。

  轿夫供称:王三衙有个伯父,家住乡下,在镇上开了爿杂货铺,这天忽然生了病,家人就请我用轿子来抬他回家。哪知到了镇上时,病者已经痊愈了。我无所事事,就把轿子放在路边,到镇上去看戏。不巧碰上了黄召南,才遭到诬陷。

  林县令将案情如实上报。哪知此时知府周士凯已得了黄家的贿赂,硬说林福祚包庇凶手,并以上疏弹劾相威胁。林福祚不为所屈,直至省中谒见大员,极力主张开棺验尸。

  这开棺验尸可是大事,安徽数十年间没有实行过,省中大员也不敢擅自做主,只得再向两江总督请示。当时的两江总督是林则徐的女婿沈葆桢,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是清朝最高级的封疆大吏之一。他当即从江西招来一个著名的仵作去安徽验尸。开棺以后,仵作呈报:黄某之尸有服毒之情状,无殴伤之痕迹。这一来,黄召南才不得不承认了诬告罪。于是周士凯、孙宝及郭县尉都被撤职查办,林福祚官复原职。王三衙与黄召南自然是一个获释放,一个被治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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