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拒绝做网红的权利
2019-03-27 09:11:00  来源:检察日报

  网红的全称是网络红人,这个词儿一方面表明,网络技术的发展是网红出现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也表明网红的重点在于“红”,表明吸引社会关注的程度,或者说带来人们关注度的流量。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在网络关注的流量能够兑换“真金白银”的今天,成为网红是很多人追求的生活目标。

  尽管网红类似于各种演艺明星,依赖于普罗大众的关注,但是网红很难说是一种可以选择的职业。对于职业而言,我们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做一名演艺明星,也可以选择具体做歌手或者演员。既然有选择的权利,那也就意味着我们也可以拒绝。但是,我们真有拒绝做网红的权利吗?

  在近期,上海的一个流浪汉沈巍,蓬头垢面,喜欢读书,喜欢国学,不追求金钱,渴望自由的生活。没想到,他一夜之间被动地成为网红。从微博到微信公号,从抖音到各大媒体平台,流浪汉沈巍成为追捧的对象。一波又一波的人涌向他,用现在的流行话语来讲,就是各种蹭热度,这种前赴后继式的蹭热度进一步推动“网红流浪汉”进入更多人的视野。可是,我们是否问过,流浪汉沈巍愿意成为一名这样的网红吗?他有能力拒绝成为一名网红吗?当我们被动地成为一名网红时,我们能怎么办?网络技术的发展让回答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艰难。

  拒绝成为网红的权利意味着我们是否可以有权将自身隔离于社会的众目睽睽,享有自我的空间。在现代权利体系中,有一系列权利在维护着人们的“自我”空间,这些权利保护的内容各有侧重,诸如隐私权就在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私人生活的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和公开。还有肖像权,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不得被拿来谋取利益。因此,拒绝成为网红的权利的实质在于我们手中是否有一张或者多张“王牌”维护自己个人的自治空间。从现有的权利体系来看,我们确实有拒绝的权利。

  网络技术的发展在冲击着权利构建起来的长城,让这个防御设施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上海流浪汉沈巍被动成为网红就是典型的例子。在这个娱乐的时代,在这个网络让信息传播迅速快捷的时代,努力成为一名网红是一件难事,而不想成为网红更是一件难事。尽管我们有各种权利设置,但只想自由生活的流浪汉却被迫成为了网红,还要不断地被各色人等挖掘个人的“八卦”,被“扒光”了呈现在公众面前。拍照、录像、上传网络,迅速传播,流浪汉的肖像权被无数次侵犯。

  权利的实现需要成本,这个成本不止来自于国家,也来自于个人的支出。对于流浪汉沈巍来讲,利用权利维护个人安宁的成本变得如此之高,最终只能期待下一个网红出现,让社会关注慢慢消退。这种无奈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科技的发展,科技在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改变着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人断言,在技术不断发展的状况下,个人隐私将不复存在,隐私权也可能不再成为一种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拒绝成为网红将变得更加困难。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