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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国际禁毒日来了,让我们来谈谈身边的毒品犯罪……
2021-06-26 14:53:00  来源:扬州市检察院

  一、门前屋后种些罂粟自用,不行吗?不行不行,真不行!

  典型案例:五十几岁的郑某某看到家里有其去世的公公遗留下来的大烟种子,听说大烟叶能治拉肚,就在屋后空地上将种子播种。2021年4月,被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巡逻中发现。经鉴定,郑某某种植的系罂粟,共计1067株。最终,郑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说法: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其中,刑事立案的标准是“(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5)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6)抗拒铲除的。”只要是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所以,万不可有侥幸心理,一株也不能种!

  二、朋友聚聚,一起“溜冰”?当心容留他人吸毒罪找上身!

  典型案例:陈某曾因吸毒多次被行政处罚或强制戒毒,还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可谓跟毒品打交道的“老江湖”。202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陈某自己想吸毒,就喊上朋友张某、骆某一起,三人一拍即合。陈某主动联系上家买到毒品后,朋友张某又喊来朋友吴某,然后陈某驾车开到某县道路边偏僻处,四人一起将买来的毒品吸食干净。最终,陈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说法:看了这个案例,可能有人会疑惑,明明四个人一起吸毒,为什么单单陈某获刑?这是因为吸毒是自己损害自己健康的行为,没有侵犯到其他法益,所以,吸毒在我国仅受行政处罚,或是被行政拘留,或是被强制戒毒。而给吸毒者提供场所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所以,无论是在家里、租的房子、车上,或者是经营的场所,如酒吧、宾馆房间等,只要给他人吸毒提供了场所,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切莫吆五喝六聚众吸毒,违法的勾当,不做为妙!

  三、帮朋友联系买毒品?这个忙帮不得,贩卖毒品妥妥的!

  典型案例:2020年11月,程某坐着朋友张某的车到南京找另一朋友喻某一起玩,后张某、喻某提出想吸毒,但他们自己没有路子,买不到毒品,就请程某帮忙。程某想到如果帮忙买到的话,自己既可以蹭吸,还可以赚点好处费,就同意了。程某联系自己的朋友任某说想要买冰毒。任某让他们自行前来取货,后任某收了张某1000元,程某得到200元好处费。最终,任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程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毒品是任某卖给张某的,程某只是牵线搭桥,也构成贩卖毒品罪吗?当然!程某在交易中属于居间介绍者,我国法律规定居间介绍者“同时与贩毒者、购毒者共谋,联络促成双方交易的,通常认定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而且,贩卖毒品不要求以谋利为目的,本案中任某还获得了200元的好处费,是典型的居间介绍型贩卖毒品犯罪。所以,提醒大家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毒品不能碰,有些忙不能帮!

  四、从境外代购精神类药品来钱快?这个钱,赚不得!

  典型案例:黄某系一名大四学生,为了多赚些生活费,想到了从国外购买“聪明药”然后在国内转卖的路子。2019年4、5月间,陈某通过网络结识了自称“Sandy”的外籍人,并从Sandy处购进阿莫达非尼及其他药品,由Sandy邮寄入境。同时,2019年2月至6月间,黄某在网络上发布出售阿莫达非尼、莫达非尼的信息,向外出售这些药品谋利。最终,黄某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黄某本是在校大学生,即将入读研究生,在最青春的时光锒铛入狱,令人扼腕!所谓的“聪明药”主要成分是莫达非尼、阿莫达非尼,是国家管制第一类的精神药品,药物依赖性较强,具有成瘾性,使用的不良反应包括躁狂、妄想、幻觉、自杀意念和攻击。黄某从国外购进药物的行为属于走私毒品,在国内出售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所以,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有些钱,不能赚!

  检察官寄语

  一朝染毒,终身痛苦。

  既不做毒品的传播者,也不做毒品的受害者。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