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低价白酒高价卖 男子涉嫌强迫交易被邗江检方批捕
2018-06-20 08:59:00  来源:综合扬州晚报

  一般情况下,销售员为卖产品,会搜肠刮肚想能吸引客户的推销词。但扬州男子金某只凭一句推销词,就能让客户买酒,而这句推销词竟是“我坐牢刚回来,手头紧”。近日,金某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危险驾驶罪,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扔下就走,小老板不敢惹

  小陈(化名)在邗江区经营了一家小店。今年2月的一天中午,两个陌生男子来到小陈店内,每人抱着一箱酒。一听小陈是老板,其中一男子热情上前,“老板,你看快过年了,帮点忙,解决几箱酒啊?”

  小陈见两人抱来的不是好酒,而且他也用不到酒,婉言谢绝。哪知,陌生男子突然翻脸,“你这是不给面子!我把酒放下了!”说罢,两人把两箱酒放在店里,扬长而去。

  小陈感觉不对劲,托人打听了一下,结果得知,其中一名来推销酒的男子,名叫金某,“混社会”的,刚坐牢回来。

  2月14日左右,金某和另一名男子再次来到店里,找小陈结账,并开价每箱酒1200元。这让小陈欲哭无泪:这酒根本不值这个价,自己身上没这么多钱,可又怕惹到对方会影响自己做生意,无奈之下,小陈只好求对方便宜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小陈给付金某2000元,金某及其朋友这才离开。

  事后,小陈担心对方再上门“推销”,越想越不安,于4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报案。邗江警方经初步调查后,对此案立案侦查。

  没钱过年,强行推销白酒

  5月14日,民警将金某抓获归案。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个金某竟是“熟人”。5月11日下午1点多,警方在公道镇赤岸红绿灯处,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到该处的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金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3.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金某带至医院抽血。后经鉴定,金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1mg/100ml。

  再次被抓后,金某对自己强迫交易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金某今年35岁,家住扬州市邗江区,无业。2014年至2017年,金某先后因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两次被判刑。去年12月9日刑满释放。

  金某交代,获释后,他无所事事,眼看快过年了,自己却没钱过年,就开始琢磨来钱的办法。在此期间,他决定销售白酒。他选择了那些在当地做生意的老板,并把每箱进价300元的白酒,以1000元至1200元不等的价格,强行推销给这些老板。和其他销售员不同的是,他的推销词是“我坐牢刚回来,手头紧”。被推销者不敢惹他,只好花钱买酒图个清净。

  经查,今年1月至2月间,金某利用上述方法共作案5起,强行销售7箱白酒,非法获利5900元。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危险驾驶罪,将金某批准逮捕。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