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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检察情 | 我的检察“第二春”
2018-07-10 09:45: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朱桂明

 

    有这样一群人,曾因工作需要恋恋不舍离开检察院,又因太多的检察情结,重返检察岗位,开启了检察人生“第二春”。

  2002年11月,我正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组长培训,接到院里通知,说是高邮市委决定把我调到市政府法制办任副主任,要我赶紧回去。当时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感到很茫然,我记不清是如何回应的。我努力控制住不安的心情……尽管我对检察院有太多眷恋,对朝夕相处的同事有太多不舍,还有对检察院给予我的培养有太多感恩,但还是服从组织安排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记得当年同事为我饯行的那天晚上,我们畅叙过往,追索记忆,那一幕幕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我是1989年初到高邮检察院报到,当时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10周年系列活动还未结束。记得当时检察院办公条件比较差,整个纪念活动都是在当时的高邮县委党校进行的。同事告诉我,如果我早来几天,就会参加全院人员的合影留念。没过两天,看到了检察院的全家福,个个精神抖擞,意气风发,我煞是羡慕,同时也很兴奋,感到很幸运,更加坚定了我的选择,一种职业自豪感油然而生。我竭力想象着我穿上检察制服的模样,下决心要做一名令人羡慕的检察官。

  记得1996年腊月二十四刚过,大雪纷飞,而我所居的小县城也早被“年气”笼罩着。一天上午,县灯具厂负责人焦急地来我们院举报,其单位业务员胡某在山东菏泽市将5万余元货款挪用半年多未还,而胡某隐匿山东就是不归,而年底厂里工人工资还未完全发放到位。接到任务后,我与同事一起冒雪前往山东,当我们到胡某业务单位取证后,出现在胡某的暂住地传唤他的时候,他看着白雪皑皑的门外,喃喃地说:想不到这样的天气你们会追过来。后来案发单位及时用我们追回的5万余元货款发放了工人工资,该厂厂长专程登门来院致谢。

  命运总是眷顾那些执著、有追求和懂得感恩的人。在高邮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了三年半后,2006年5月,我又重新调回到了让我牵挂的检察院。开始接到通知时,我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而我心里却是异乎寻常的兴奋。报到前一天,我竟彻夜未眠。再次回到检察院时,我更加珍惜我的检察情缘,思考着我的“检察第二春”如何以新的姿态开好头、起好步,谋发展、有作为,出成效、不辜负。我在思考中行动,在行动中思考。在检察院恢复重建20周年、30周年的检察全家福上,都留下了我的印记,以及扬在脸上的自信,这种自信源于勇于争先的豪迈、敢于负责的担当、追求正义的执著。

  开发区检察院成立不久,我从高邮来到了扬州。去年7月,我办理审查起诉曾某等四人涉及网络的诈骗案件,在告知被害人并听取他们意见时,他们强烈要求帮他们挽回经济损失,而卷宗中并没有相关退赃的材料。我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将他们是否愿意退赃,是否有能力退赃,谁能帮他们退赃作为讯问的一个重要方面,向他们解释积极退赃对量刑的影响。经过努力,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为其退赃8万元,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家属也陆续主动帮其退赃。当案件办结后,远在淮安的一名被害人专门制作一面锦旗送到我的手中,连连致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总是尽力把握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检察院工作的近30年里,办公室工作练就了我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反贪局工作增强了我斗智斗勇的锐气,刑检部门工作培养了我缜密细致的思维,民行检察部门工作磨练了我明辨是非的韧性,控申部门工作增添了我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等等。这些都是宝贵的财富,将受用一生。

  岁月荏苒,而今年过五十的我,一路走来,风雨兼程,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挫败的痛苦。我遇到九任院领导,和许许多多的同事,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做人为官的道理和做事为民的经验。他们无私的帮助,激发我不断奋进,激励我不断向前。我常常心怀感动,心存感激,由衷感慨这个检察大家庭真好!

  我知道,“成功不在于坚持了多久,而在于你能否继续坚持”。未来的检察事业任重道远、大有可为,需要有一代一代检察人的接续奋斗,我将初心不改,继续前行。(文/朱桂明   单位:扬州开发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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