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上午,江苏宝应一少女遭人开水浇身,致全身多处被烫伤。案发当天,少女被烫伤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群众的担心和关注。7月10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宝应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她和少女有何恩怨?为何要下此毒手?目前被害少女情况如何?针对这些情况,检方昨进行了披露。
邻居女儿趴窗求助
村民拦下可疑女子报警
据了解,被烫伤少女名叫小蕊(化名),今年17岁。最先发现她受伤的是邻居吴先生。6月27日上午10点多,吴先生在家做饭时,厨房窗户上突然冒出一个女孩。吴先生先是吓了一跳,再一看竟是邻居小蕊。她趴在窗户上,朝吴先生喊救命。
吴先生立即冲出去,只见小蕊半瘫倒在地上,浑身发抖,身上流着血,脸上、脖子、胳膊、腿上都红红的,像是被烫伤的。吴先生赶紧上前,询问是谁对她下了这么重的手,但小蕊已说不清话。这时,吴先生听到身后有动静,回头一看,一个50岁左右的陌生女子走过来,吴先生立马起了疑心,拦住她质问,“是不是你把她烫伤的?”
“是我烫伤的。”女子说,“因为她妈妈把我老公拐跑了!”
吴先生不愿和她多说,喊人报警。一听要报警,女子怕了,准备骑电动车要走,吴先生上前,一把抓住她,这时,周围村民闻讯纷纷赶来。见人越来越多,女子当场躺在地上耍赖。吴先生和其他围观群众担心她逃跑,团团将其围住。其间,有群众拨打110、120。很快,民警和医护人员先后赶至现场,将女子带走,小蕊则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疑丈夫与人私奔
找人未果,烫伤对方女儿
经查,警方现场带走的女子名叫徐某,今年56岁,宝应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恩怨,让徐某对一个未成年人下如此狠手呢?归案后,徐某进行了交代。
徐某交代,案发前几天,她怀疑丈夫与小蕊的母亲阿芬(化名)私奔了,于是,就想到阿芬家找人。案发当天上午10点多,徐某骑电动车来到阿芬家。此时,只有小蕊在家。徐某便问她,阿芬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出去的。
“我妈妈昨天早上出去的,什么时候回来我不知道。”小蕊一一回答。徐某不甘心,继续追问小蕊,“你妈妈跟谁出去的,是不是跟我老公?”
“不是的。”小蕊答。然而,这句话让徐某来了火,她认为,小蕊没说实话,故意隐瞒她老公和阿芬一起出去的事情,遂威胁小蕊,让她说实话,不然就要打她。
“她(小蕊)还是没说,从床上拿个小塑料瓶砸我,但没砸到。”徐某交代,见小蕊这样,她就上前抓住她双手。其间,小蕊反抗,两人在房间里发生推搡、扭打,其间,碰掉了桌边正沸腾的电热水壶,“当时她(小蕊)手里拿着一个衣架,我手里没东西。”徐某交代,她很生气,热水壶掉地后,她就顺势捡起来,当时,壶里有大半壶的开水,她拎壶从小蕊嘴部向下至大腿处浇了下去,水倒得差不多时,她才把壶扔掉。小蕊被浇后,拼命大喊着救命跑出去,徐某也跟了出去,准备骑电动车离开,不料,被吴先生等人拦下。
少女已脱离生命危险
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找到小蕊的母亲阿芬进行调查。阿芬称,她并没有和徐某的丈夫私奔,案发前,徐某的丈夫只是外出打工了。
经查,小蕊嘴部向下至大腿处多处被烫伤。目前,小蕊经紧急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因处于昏迷状态,尚不能开口讲话,仍需要进一步救治。经法医初步诊断,小蕊的伤情不低于轻伤二级。
近日,宝应县检察院受理此案。经审查,检方认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据此,该院于昨日对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检方已与小蕊法定代理人联系,将会在小蕊病情稳定后,对其心理疏导事宜提供相关帮助。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