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淘宝刷单员,不限时间、地点,时薪最低80元……这是扬州女子小高收到的招聘广告。没想到,“刷单”两个小时,钱没赚到,反而被骗走1.2万余元。案发后,开发区警方介入侦查,先后抓获两名骗子,今年4月,其中1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刑。经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其同伙王某在开发区法院出庭受审。
轻信短信忙应聘
两小时被骗万元
小高,30岁出头,在开发区一家公司上班。去年6月16日,小高收到一条短信:“[会员邀请]您购物记录良好,邀您来网店工作,1-2小时有80-300元,不限时间地点,会上网即可,详情请加客服QQ……”
当时,小高正想找个兼职赚外快,于是,她便添加了短信中的QQ号。对方昵称是“客服-周萍”。在聊天过程中,“周萍”自称是专门给淘宝店刷信誉的,问小高是否愿意加入,并向她介绍了该工作的主要流程——通过扫码购物刷单,帮店铺提升信誉,事后,他们会把购物款连同“刷单佣金”一并返还给刷单者。
小高觉得这个工作比较容易,欣然答应,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了“入职申请表”。
次日下午2点,“周萍”称,小高的入职申请通过,开始给她派单。第一单商品售价121元,小高通过“周萍”发来的支付宝收款码,支付了121元。很快,“周萍”便把121元购物款和6元“刷单佣金”转给小高。这下,小高更加确定,这是个真实的兼职。此时,“周萍”提出,让她接“刷单套餐”,合并结算,这样“佣金”更高,小高没多想,答应下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周萍”陆续发来7组淘宝商品链接和支付宝收款码,金额少的700元,多的达4500元,小高每次都扫码支付,直到当天下午4点左右,她付款共计1.2万余元。
见对方只让她刷单,只字不提返还购物款及结算“佣金”的事,小高心生不安,找对方要钱,可对方置若罔闻,继续让小高刷单,因小高不愿意,对方不再理会她。
一直等到当晚9点多,小高见“周萍”仍不搭理自己,意识到被骗,赶紧到扬子津派出所报案。
两老乡联手忙诈骗
群发信息行骗获刑
接到报案后,民警调取了相关支付宝流水信息,通过研判,锁定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9月29日,谢某在福建泉州一家网吧内,被民警抓获。今年3月24日,谢某的同伙王某在厦门被抓。
经查,谢某和王某都是福建安溪人,其中,谢某今年24岁,无业;王某今年22岁,在当地做厨师。对于为何实施诈骗、如何结伙,两人各执一词。谢某称,王某曾做过此类工作,邀他入伙;王某则称,是受谢某“轻松赚钱”的诱惑,才入了伙。不管怎样,去年6月,两人一起来到安徽合肥,联合阿甲(化名,在逃)在当地租房,成立了一个诈骗“工作室”,以招聘淘宝刷单员为幌子实施诈骗。
在作案过程中,谢某负责群发招聘广告,冒充招聘客服,诱骗被害人上钩;王某负责为谢某等人提供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参与分赃,直至案发。
经查,截至案发时,谢某伙同王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共骗取小高等4名被害人支付宝转账4.3万余元。其中,王某参与一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分得赃款4200元。案发后,谢某退出了部分赃款。
今年4月,谢某因犯诈骗罪,被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经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王某在开发区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从犯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扬检君说法】
本案中,被害人因想找兼职赚钱而轻信招聘淘宝刷单员的广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面对网上的招聘广告,大家应擦亮眼睛,提高防骗识骗能力。找寻工作,应通过正规的人才交流中心、劳务公司等职业介绍单位,不可轻信所谓的“高薪职位”。我们应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薪职位”应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综合扬州晚报、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