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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农夫装“能人”帮人办取保候审 涉嫌诈骗被检方起诉获刑
2018-09-05 09:31:00  来源:扬州检察综合扬州晚报  作者:杨真 郝洪伟

  请人帮忙打点,给母亲办理取保候审,对方索要现金和香烟后,母亲被取保候审。至此,“交易”完成,然而,请托人却报了警。原来,母亲是因符合相关条件才被取保候审,和“能人”无关。案发后,“能人”被抓。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位“能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母亲涉嫌犯罪被刑拘

  请“能人”帮办取保候审

  林东(化名)是江都居民。2015年11月,林东的母亲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后,全家人心急如焚,希望能找个“能人”帮忙打点打点,先帮林母办理取保候审。

  几天后,林东的亲戚听说,当地男子肖某跟警方比较熟络,能办妥这件事,随即把这个重要信息转告给林东。林东赶紧去请对方帮忙。

  听了林东的请求后,肖某爽快答应。林东按肖某要求,给了他5000元现金和两条软中华香烟。几天后,林母仍没回家,肖某又以需要打点关系为由,继续向林东索要香烟和现金。

  就这样,林东陆续给了对方现金4.1万元,软中华、硬中华香烟共计9条。后林母的强制措施被公安机关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全家人欢喜不已,认为肖某确实有本事。

  直到几个月后,林东越想越不对劲,后找人一问才知道,林母之所以被取保候审,只是因为林家人积极筹措钱款,帮林母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林东怀疑中了肖某的圈套,向公安机关报案。

  去年8月,江都警方接到报案后,依法传唤肖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能人”是个普通农民

  骗得的钱物都被他用掉了

  归案后,肖某对诈骗林东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并没有帮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本事,更没有熟识的警察。不止如此,他上一次和公安机关“打交道”,还是因为犯罪被抓。

  既然如此,他为何要骗林东,得到的4.1万元现金和9条香烟又用到哪了呢?对此,肖某交代,林东托人找到他时,正是他缺钱的时候,见对方“病急乱投医”,他就趁机骗对方钱和香烟。其中,香烟被他自己抽掉了,钱被他用于个人消费。

  案发后,肖某主动向林母道歉,称不该骗他们那么多钱,并表示,愿意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见肖某家庭经济条件确实比较困难,林母心生怜悯,同意他退3万元了结此事。

  今年2月9日,肖某父亲代他赔偿了林东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经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肖某系坦白、有前科、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决定给予其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扬检君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江苏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诈骗价值6000元为“数额较大”,诈骗价值6万元为“数额巨大”,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