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永良涉嫌行贿罪一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任永良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碧荷映日 奋楫笃行
以检察之力拧紧“安全生产阀”
“检”守禁毒防线正在进行时……
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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