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扬州市检察院、扬州市工商联共同召开“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30余家新闻媒体、商会和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2018年扬州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总体情况,发布了保护民营经济十大典型案例,并就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现场回答记者问。期间,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会签“2019民营经济刑事风险防控”共建协议,取得良好的发布效果。2018年,扬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结涉企案件54件306人,其中不起诉12件15人,不逮捕7件9人,为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1000余万。其中1件涉企案件与“张文中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并列报到,2件涉企案件在国家级、省级评选中获评典型案例和两法衔接优秀案件。这些实实在在的成绩背后,源于扬州检察机连环出“实招”的沉淀效应。
招式一:落实服务发展的保护机制。2018年初,扬州检察院立足于扬州经济实际和司法实践,秉持依法、平等、包容的刑事政策,严格把关涉企案件,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意见》。《意见》从执法规范、罪与非罪、捕与不捕、产权保护、认罪认罚、法律监督等11个方面入手,细致对照高检院、省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指导要求,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中小微企业落实“平等保护”的法律意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做到保护举措有章可循,保护力度可触可感。同时,多次召开全市涉企案件质量研讨会,严格对照《意见》评查涉企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办案效果,共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
招式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机制。为切实发挥市级检察机关的办案指导职能,扬州市检察院坚持“办结一批、总结一批、发布一批”的示范原则,精心选取法律效果好、社会效果佳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表彰,引导基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善于区分罪与非罪,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办案原则,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这些典型案例涵盖非法经营、非国受贿、合同诈骗、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高发罪名,案件类型包括不起诉、不逮捕、不扣押和认罪认罚程序,涉企人员既有企业主、高管,也有科技人员和普通员工。正是在这种示范激励机制下,基层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加关注案件的社会效果和对企业的影响,也从过去的“要我报案例”转变为“我要报案例”,正在形成办理、总结、申报典型案例的新常态。
招式三:创新检企共建的防控机制。保护民营经济,企业才是主角,预防更是关键。为贴近企业实际需要,扬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开展2019“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共建活动。(1)举办刑事风险防控普法讲堂。选派业务骨干组成检察宣讲团,围绕企业常见刑事风险进行10个专题讲座。(2)开展刑事风险防控实地体检。经市工商联推荐,扬州检察机关定期走访10家企业,实地考察企业经营状况,寻找侵害企业的犯罪线索,就发现的刑事风险和企业管理漏洞提出应对措施。(3)微信APP信息推送。借助市工商联公众号和APP,检察机关适时推送刑事风险防控手册、本地涉企典型案例、最新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文章,接受企业问题留言。(4)邀请名师授课。适时邀请税法专家、金融学者、优秀企业代表登台授课,就干警经常遇见的专业性问题互动交流,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招式四:构建信息互通的宣传机制。拉近与企业的心理距离,畅通的信息沟通必不可少。扬州市检察院利用各种渠道联络商会、企业代表,不断改进涉企检察工作。(1)借助于工商联渠道,积极扩展12309检察热线功能,解答涉企民营企业风险防控的相关问题,妥善处理涉企信访、申诉。(2)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企工作总体情况,现场解读上级检察机关的刑事政策,集中办理、总结一批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积极回应媒体记者、企业代表的关注问题。(3)利用代表委员联络月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寄送保护民营经济通报材料,主动听取企业委员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实在在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