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检察官!我们俩终于把房子拿回来了!”今天刚一上班,老顾和老宋就迫不及待地来到院里告诉我这个喜讯。他们小心翼翼地掏出新房的钥匙,兴奋地向我展示哪个是大门钥匙,哪个是车库钥匙。看着两人脸上洋溢的幸福笑容,这一刻我觉得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还记得是2015年3月,我和同事们接到了两位农民老顾和老宋的监督申请,他们焦急地告诉我,自己买的两套房子可能被人通过虚假诉讼给拿走了。辛苦了大半辈子的钱,就这么没了,两人说着说着眼泪就淌了下来,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原来,2010年2月,老顾和老宋分别从赵某手中购买了拆迁安置房,房价21万元。二人均支付了20万元的购房款,赵某也承诺当年年底交房。谁知一直等到2014年,赵某不仅没有交房,还玩起了失踪。焦急的老顾和老宋便将赵某起诉至法院。法院执行时二人才知道,原来卖给他们的房子早就在法院的调解下,被赵某用来偿还其欠许某、吴某的债务了。
“房子明明已经卖给我们了,怎么用来抵债了呢?这份调解书是不是假的?”老顾和老宋一直想不明白。我们当时经过初步审查,发现案件的调解书确实存在虚假诉讼嫌疑,随即展开进一步调查持续跟进案件。
经深入阅卷、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赵某与许某之间的债务标的仅为6万元,而与吴某之间的31万元债务则纯属子虚乌有。许、吴二人持虚假借条向法院起诉,赵某以无力偿还为由与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用名下两套拆迁安置房抵偿借款。而赵某其实早已将两套房产卖给了老宋和老顾。鉴于赵某重复处置名下房产并虚构借贷关系,骗取调解书的虚假诉讼行为,2015年5月我们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原审法院审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并于2016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依法撤销原调解书。
在我院持续监督跟踪下,该案经历了改判、重审直至最终执行到位,而这几年我也从一名青涩的检察新兵逐渐成熟。因为案情复杂、过程曲折,期间老顾和老宋都曾产生过放弃的念头。我知道,对于农民来说,攒钱买一套新房是多么地不容易。于是在办案的同时,我经常给他们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诉他们一定要信法律的公平正义。今天,两人终于拿回了本属于他们的房子。他们还向我院送来了锦旗,我个人也收到了他们的一封感谢信。读着这封信,看着两人拿着新房钥匙的幸福模样,我深深感受到,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把民行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这不正是属于一个检察官的青春印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