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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千年古运河在江苏大地激情奔涌、青春焕发
2021-08-12 17:2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 梅静 李志强

  中国大运河是世界上规模最大、通航里程最长、使用时间最久、文化价值最丰富的运河,穿越2500年时光,纵贯6400里大地,作为中华文明的标志之一,于201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而在其起源地和主要流经地——江苏,它绵延约790公里,流经8个城市;沿线常住人口占全省85%,经济总量占全省91%;沿线分布着5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文化遗存灿若繁星。今天,运河沿线仍是江苏的经济重心、美丽中轴、创新高地,古老的河流依然发挥着水利、航运、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

  “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江苏检察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努力用检察蓝守护千年运河的生命和韵味。

  线上线下找线索

  织密运河公益保护“情报网”

  “短短一个月,曾经污染大运河水体的渗漏管网就已修复,沿线所有污水井及管网也已全面排查,隐患得到及时修补。这个大数据系统真是管用!”今年4月底,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运河边,喜悦之情油然而生。

  检察官所说的“大数据系统”,是该院于2020年5月与区住建局合作,将其国内首个大规模排水系统实时监控平台数据纳入该院研发的公益诉讼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大数据共享。今年4月,平台系统显示,硕放街道垃圾中转站至杨家桥1号间无名桥旁污水管网的标识变色。通过物联网连接的探头显示,疑似污水超标。

  经实地检测和调查,检察官很快查明了致污详情:沿河一处污水井底部水泥脱落,污水从缝隙中渗入河道,并流入与大运河相连的叶家弄口浜。该院立即向主管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迅速整改。至4月底,整改全面到位。

  线索是公益诉讼办案的基础。为破解线索发现难的困局,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通过连线、拷贝等方式,采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和监督数据,形成公益诉讼线索数据库,据此研发并上线运行公益诉讼智慧分析系统,彻底改变以往等线索、等交办、等举报的被动局面。

  在“线上”收集线索的同时,江苏检察机关还广开渠道“线下”找线索,建立“网格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等机制,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共享、重大情况及时通报、重要线索及时移送,最大限度地织密运河公益保护“情报网”。

  西河是京杭大运河的一条支流,全长约6000米,流经丹阳市皇塘镇与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2020年4月,丹阳市检察院聘请的“网格+公益诉讼”观察员反映,西河水体呈黑绿色,水面垃圾漂浮,岸边堆着大量垃圾,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丹阳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西河各项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雨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该院及时固定证据,先后3次联合属地政府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查摆问题、厘清各部门职责。在此基础上,向主要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

  至今年2月,属地政府已完成总长1366千米、土方量1.3万方的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并建成2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1个污水泵站,全部投入使用。经检测,西河水质已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运河水域范围广、损害行为复杂而隐蔽的特点,江苏检察机关还探索运用卫星遥感、区块链等科技手段,为公益诉讼线索采集插上“金翅膀”。

  2020年初,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在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支持下,使用我国目前分辨率最高的民用陆地观测卫星“高分二号”,对京杭大运河吴江平望段到秀洲王江泾段进行遥感监测,发现沿岸垃圾随意丢弃、部分堤坝破损、违章建筑侵占大运河岸线资源等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至2020年5月,违规占用岸线资源的厂房已全部拆除,堤岸修复工程已公开招标。

  水中岸上分层施策

  多元功能需要立体守护

  南水北调、货运三江、桨声灯影、汲水溉园……当初,开凿大运河仅为战争、漕运之需的人们一定没有想到,今天的悠悠河水,会呈现如此丰满的姿态。

  仪征市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部门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内河黑臭水体进行取样检测。

  多元功能需要立体守护。江苏检察机关针对大运河的不同价值属性,分层施策,开展公益诉讼保护。

  大运河宿豫段,与浩渺的骆马湖衣襟相连,是苏北平原农业和渔业生产的重要源泉。但2019年5月,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干警在巡查中发现,河岸散布的一些小型船舶修理厂,在无资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对船舶进行拆解和维修。简陋的沥青烧制设备不断排放刺鼻的浓烟,泄漏的油漆将河水染得一片猩红。

  “水质受损,势必危害农业种植、渔业资源安全!”检察官痛在心里。经走访调查,盘踞在此处河段的“拆船-修船-卖船”黑色产业链,系祸害河水的“元凶”。宿豫区检察院立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骆马湖水利管理部门联合当地政府、河长办等,对沿岸11家非法船厂的建筑和设备予以拆除,治理河道12公里。至2020年10月,该段运河重现清水粼粼、水鸟振翅的美丽景象。

  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带的淮河流域,一直是防洪的重要阵地。而淮安市淮安区境内的大运河,因与淮河连通,成为汛期的重要泄洪通道。但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河岸存在违规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现象,威胁泄洪安全。

  2019年3月,淮安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累计清除堆放点7处、垃圾7800立方米。同时,安排专人对运河进行巡查,设置围栏及多处垃圾回收点,有效杜绝垃圾再次倾倒。“河岸畅通一分,汛期就安心一分。”检察官说。

  上下游同行,左右岸同步

  “一盘棋”汇聚保护新合力

  “大运河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近年来开展的大运河公益诉讼实践,让这一理念在江苏检察机关深入人心。

  2019年8月,江苏8个沿运河的市级检察机关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推动大运河内外联动、地区协作。

  2020年12月,江苏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规定淮安市检察院、无锡市检察院分别对江北段、江南段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拥有机动管辖权,可以优先管辖案件。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专门批示肯定。

  今年4月初,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用无人机航拍巡查时发现,位于苏州市平望镇的大运河与太浦河交汇处,堤岸边竟是大片小山似的建筑垃圾,一阵风吹过,干燥的尘土四处飞扬。

  为确定这段运河的监管机关,检察官在查阅法律法规后,多次前往苏州,查询、调取行政机关职责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主动与相关单位进行诉前磋商沟通,阐明保护大运河的重要意义,终于取得了对方认同。

  4月27日,梁溪区检察院经层报省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尽快消除大运河污染风险。5月中旬,当无人机再次升空时,“小山”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片覆盖绿网。

  据统计,机动管辖制度实施以来,仅今年一季度,无锡市两级检察院就对大运河江南段实施无人机巡查70余架次,巡查河道190余公里,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件。经与行政机关对接沟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另有24件违法情形较轻的线索,以口头告知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在全省管辖“一盘棋”的基础上,江苏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强跨省检察协作,积极与运河上下游地区检察机关构建运河保护“共同体”。邳州市检察院会同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联合签订《京杭大运河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协议》,省际检察力量得到整合。

  今年6月3日,在扬州召开的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论坛上,最高检牵头组织签订了《大运河沿线八省(直辖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意见》,为大运河公益保护“上下游同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江苏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促进社会各责任主体全面参与大运河综合治理,实现“左右岸同步”的办案效果。

  今年入夏的首场暴雨来临前,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卫东来到位于沛县微山湖西岸的大运河边,巡查水质变化情况,查看违建码头拆除后栽种树苗的长势。

  为有效督促各级河长、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保护大运河职责,提高涉河违法案件办理的效率,2019年11月,徐州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联手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担负起与大运河连通的17条河流、6个湖泊的巡查保护责任,其中,市院检察长直接负责大运河徐州段。检察机关与属地政府、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形成横向联治“一盘棋”,开展巡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加强资源保护。

  该机制运行以来,徐州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运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件,助力政府拆除河湖沿岸违建2300平方米、整治河道120.8公里、恢复堤滩2400亩。

  “荡起你的碧波,我的蓝。”为让古老大运河在江苏大地激情奔涌、青春焕发,江苏检察人从来没有停下脚步。“检察机关仍需探索,全面保护好这条‘致富河’‘幸福河’,推进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

  【检察官手记】

  守护水韵之城责无旁贷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六检察部主任李志强

  “依水而建、缘水而兴、因水而美。”我所在的江苏省扬州市,位于长江与大运河交汇处,是运河起点古邗沟所在地,也是南水北调东线源头,被誉为“世界运河之都”“运河第一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我们扬州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年来,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我们围绕大运河公益保护,立案63件,发出诉前建议59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3次,为护航大运河绿色发展打造扬州检察特色品牌。

  身为扬州人,作为检察官,守护水韵之城责无旁贷。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促进治理河道13.3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00余吨,追偿生态修复费153.2万元。我们还注重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解决问题,诉前整改率达100%。办理的最高检挂牌督办尚桥冲水体污染案,经过半年整治,终于实现水清岸绿,赢得群众交口称赞,成为扬州大运河保护经典案例。

  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运用无人机对大运河开展调查。

  大运河兼具航运、生活、生态、文化等多种价值,我们坚持统筹河道环境治理与历史文化传承,共筑文脉之城。主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出台专项决议,探索性地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领域纳入公益诉讼“等”外范畴,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制度支持。充分调查辖区大运河文化遗产状况,通过无人机、暗访仪等设备固定证据,立案20件,发出诉前建议16件,保护文物古迹13处,用扎实举措擦亮扬州“东亚文化之都”名片。不仅如此,我们还延伸办案成效,走访文物保护单位176处,绘制“大运河文物保护线路图”,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司法保障。

  大运河保护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家倾情为之。我们不断优化大运河公益保护合作模式,携手全省12家单位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确保“一江清水向北流”。密切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推动执法司法与检察监督相互衔接。与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会签大运河公益保护协作文件,建立大运河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促使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形成政府主抓、检察监督、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带着习近平总书记“让古运河重生”的殷切嘱托,怀着公益诉讼检察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和我的同事们,一直行走在路上。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