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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检君说案】被“污染”的个人征信洗白了
2022-05-26 11:06:00  来源:扬州检察

  “给儿子买房的贷款办成了,大麻烦终于解决了……”在江苏省宝应县某银行贷款办理大厅,恢复个人征信后顺利贷款的王女士高兴地打电话向检察官报喜。

  2021年10月,王女士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为其个人征信存在问题,不能办理贷款。王女士经查询发现,自己竟有多次信用卡逾期记录,遂立即报警。经侦查,真相浮出水面:王女士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外打工,每次村里有土地分红等事情,她都是将户口本、身份证等寄回给妯娌蔡某,由其代为领取。没想到蔡某竟偷偷用王女士的身份证办理了8张信用卡用于消费,并留下19次不良信用记录。

  此后,王女士多次向银行申请恢复征信,但由于缺乏证明材料未能如愿。2021年11月,蔡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移送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王女士在接受检察官询问时表达了尽快恢复征信的愿望。今年1月,蔡某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刑。检察官将判决书复印给王女士,王女士凭此顺利恢复了个人征信。

  检察官在梳理近年来涉信用卡犯罪案件后发现,像王女士这样莫名躺枪成为失信人的情况并不在少数,不少人直到办理贷款、就业时才知道自己征信“受污”。涉信用卡类犯罪中,“被失信人”并不是相关法律文书的法定送达对象,因此这些“被失信人”在申请征信异议处理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征信管理部门也难以核实真实情况,导致一些“被失信人”征信长期处于受损状态,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4月,根据宝应县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宝应县支行组织多家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部署规范信用审核工作,督促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优化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流程,加强对征信异议申请人的协助和指导。宝应县检察院还与该支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凡涉及“被失信人”的案件,每季度向该行移送相关法律文书。截至目前,根据该院提供的法律文书,征信管理部门已经对3名“被失信人”恢复征信。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