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新京报》报道,近日,井冈山景区因“一票制”的收费制度遭到接连投诉。所谓“一票制”,是指游客不能单独购买景区单个景点的门票,想要参观某一景点,必须购买190元的套票,包括龙潭、黄洋界等21处景点。
花190块钱买张套票,可以游21个景点,乍一看还挺便宜。不过,景区面积很大、景点又分散,虽然买了可以游21个景点的票,绝大多数人只能游一小部分。更要说的是,190元的门票,对高收入阶层不算啥,但对不小群体的百姓来说,估计就要合计合计,甚至可能因此打消游览的念头。少花点钱,游览部分景点,投诉的游客,都是这样的诉求。
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吗?我觉得,不仅不过分,而且再合理不过。国家设置景区,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然风光,让国人更好领略祖国大好河山。适当收费是景区做好保护和服务工作的需要,并无不可,但收费并非越多越好;在收费方式选择上,尽量满足游客游览需要,应是重要标准。一个人,他只有几十块钱,想游某个景点,景区门票制度,应该是尽量帮助他实现,而不是告诉他:凑不够190元,哪里也甭想游。
让游客有选择权,不难,也公平。景区向游客收费的正当性基础,在于游客的游览会增加景点维护成本。游一个景点,买一个景点的门票,天经地义;游一个景点,却要为所有景点维护买单,其中的正当性,不太好解释。
其中的道理,很浅显,但井冈山景区“捆绑式销售”多年备受质疑却“岿然不动”,在于它确有诱惑力。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井冈山景区门票收入高达2.11亿元。虽然“一票制”会让少数游客因为掏不起钱“望而却步”,但算总账,景区收入应该还是会高出很多。对景区来说,所谓的套票,不过是让游客多掏钱的“套路”。
为了让“套路”延续,景区找出各种理由。《新京报》报道披露,景区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如果开放单点票,旅行社可能会将私人开发的景点与井冈山景区免门票的景点结合,但那些私人开发的景点却不规范,可能破坏井冈山景区的声誉。另一方面,景区还担心旅行社在各个景点间套票(互相交换门票使用),这将给景区带来很大的损失”。上述担心,并非毫无根据,但这终究是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能管理到位,上述问题未必会出现;以可能会出现问题为由坚持不合理的“一票制”,并不令人信服。
更要看到,前些年,门票经济确实盛行一时,但如今它已不适应游客的多样化需求。近年来,辽宁、广西、海南等多地出台措施,叫停景区强行出售套票、联票。其中辽宁于去年制定并下发的相关办法中,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捆绑销售,剥夺旅游者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权利的行为,列为不正当价格行为。
“不正当价格行为”,我认为,这样给“一票制”定性,是准确的。法治社会,明显有违公平的做法,会越来越不得人心,也不应有存在空间。鉴于这一做法已经延续多年,其中利益巨大,指望既得利益者“自查自纠”恐难奏效,需要有来自更高层级的“外力”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