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因为不甘心自己被骗就去骗别人,真是幼稚可笑。感谢司法机关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
近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校大学生小徐真诚地表态。
“00后”的小徐家境优渥,在校期间,他先后投入数十万元与朋友一起做投资生意,结果被骗。他愤懑地将自己的这番遭遇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此时,包工头翟某正因工程款回收困难发不出工人工资而犯难,恰好刷到小徐的视频。翟某认为小徐经济条件好,便在视频下留言,提出借款4万、还款5万的请求。
小徐看到这条留言后,便与翟某私聊,爽快答应借钱,但要求翟某先支付1万元利息。“起初,我以为他是骗子,后来才发现他是真心想借钱。当时我想到自己被骗的钱还没要回来,就想骗一骗他。”翟某借钱心切,没多想就给小徐转账1万元。收到钱后,小徐立即切断了与翟某的联系。几天后,小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3年7月,案件被移送高邮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徐还是在校学生,一旦被起诉,将对他的学业和家庭带来极大影响。
为此,承办检察官对其平时表现展开调查,了解到小徐积极上进,刚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此次犯罪是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可依法酌情处理。同时,小徐的行为虽构成诈骗罪,但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就已将诈骗所得钱款退还给翟某,并取得对方谅解,可以考虑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8月23日,高邮市检察院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与会各方在听取案情汇报、法律依据、拟不起诉理由后,一致同意对小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最终,在参考听证会意见、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意见,经检察委员会审议后,该院对小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虽然被免除了刑事处罚,但作为成年人,小徐仍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高邮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处罚线索,经调查核实,行政检察部门向高邮市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小徐的行政责任。11月1日,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意见书内容,对小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