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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变成普法课……
2024-01-08 09:59:00  来源:扬州检察

  临近岁末,天空飘起点点雪花。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了村民刘一峰的农家小院:“刘一峰,年底了来看看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检察官赴刘一峰家对案件进行回访

  “你们看,我的腿比之前利索多了!谢谢你们为我的案件奔走,那场听证会把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刘一峰握着检察官的手说。

  2023年3月,广陵区头桥镇某村村民刘一峰委托女儿到广陵区检察院申请刑事控告。2022年9月,刘一峰和同村村民张标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摔倒在地,刘一峰左侧前肋骨、左侧腓骨中段骨折。经鉴定,刘一峰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于同年10月立案,审查后认为张标故意伤害证据不足,于2023年2月撤案。

  刘一峰不认同撤案决定,多次去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信访,村委会和派出所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没能化解矛盾。这次,广陵区检察院检察长顾勇挂包此案,通过调阅案件卷宗、向原案承办人了解情况,顾勇认为张标故意伤害刘一峰的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撤案决定没有问题。

  “换位思考,群众执着信访是有他的委屈。”顾勇决定到头桥镇实地走访。70多岁的刘一峰因腿脚不便躺在床上,精神不佳。看到检察官,他支撑着从床上坐起来,说起了难处。原来,刘一峰和张标是邻居,平日里就有摩擦,积怨已久,张标在事后拒不道歉,加之医疗费让本就困窘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一切让刘一峰承受了巨大压力。而张标那边态度依然强硬:“撤案就说明我这边没责任。我不需要道歉,更不用赔偿。”

  既要解案件“法结”,又要化群众“心结”,顾勇决定组织一场公开听证会。考虑到刘一峰年事已高、腿脚不便,该案又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广陵区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了村委会。

 

    △检察官赴头桥镇开展上门听证

  2023年5月12日一大早,村委会大院里,20来张桌椅搭成了一个简单的会场。根据案件特点,该院选任了5名具有医学知识、法律知识和基层工作经验的听证员,邀请了代表委员、头桥镇各村民调主任及群众代表30余人共同参与听证。

  检察官作简单介绍后,刘一峰女儿代为陈述申诉理由和依据。公安机关承办人对撤案理由作了详细阐述:

  张标的行为,是摆脱刘一峰拉扯或控制而实施的应急行为,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5名听证员分别就事实、证据等向承办检察官、控告人、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意见。“我能理解刘一峰的想法,普通人存在思维定式,认为有受伤后果就一定有故意伤害,但实际上也可能是过失行为。我仔细看了案卷,不能必然得出刘一峰的伤是张标故意伤害的结果。”听证员方医生说。

  同时,听证员认为,该案虽然证明张标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但其仍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听证员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

  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张标具有伤害刘一峰的主观故意和具体行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并无不当。

  听证会结束后,广陵区检察院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认为公安机关的撤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答复了控告人。针对张标拒绝赔偿和道歉的情况,检察官和5名听证员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耐心劝告,最终张标表示愿意赔偿刘一峰经济损失。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见证下,张标向刘一峰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等共计1.5万元,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刘一峰出具了谅解书。

 

  

  △当事人一方签署和解协议

  “今天的听证会,我把想说的都说了,心里舒服多了,对方也进行了赔偿,我要打起精神把日子过好。”刘一峰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一场邻里之间的棘手纠纷至此圆满化解。事后,检察官综合考虑刘一峰的情况,对他进行了司法救助。2023年11月,最高检印发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这起刑事控告检察听证案入选。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