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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站位、严要求,扬州检察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06-19 14:34: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专项斗争规范、纵深发展,6月18日,扬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戴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纪检组长及扫黑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市院扫黑办对三起案件进行了剖析;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锦勇传达了省院、市扫黑办的最新指示要求;市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张延浩对内审工作及规范办案作了强调。

  戴飞检察长在最后讲话中指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两级院都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严从实对照中央、省院和市委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识再深化再提升。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把案件办好办准办出成效,用实际行动提升思想认识,用工作成效体现政治站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抓落实,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钉钉子的工作作风,稳扎稳打,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加强典型案件的提炼,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真正使经验做法“成果化”

  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把领导重视“实质化”的要求要体现在亲自把关上,对重点案件,所在院检察长要亲自领办、会办、参办和真办。市院督导组今后将继续开展常态化检查督查,针对改变定性、变更罪名、增减事实的,进行重点“回头看”,统筹提升两级院办案水平,推动制度落实“刚性化”,严格规范请示报告备案制度,切实抓好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确保“有件必备”,通过细化审查标准、健全审查程序确保“有备必审”,通过及时督办做到“有错必究”。

  三是夯实责任严肃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程序审查发现办案中的不规范司法行为问题,依据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没有问责,责任就会空转。要切实纠正贯彻部署不坚决、问题整改不到位、开展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