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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11-16 11:18: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58%;公务接待费支出6.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03万元。

3.公务接待费6.2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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