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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用假枪拍视频发朋友圈炫耀 警方在其住处搜出真枪
2018-06-11 17:01:00  来源:综合正义网  作者:周倩

  用枪抵住朋友额头,让他人拍下视频,传到朋友圈,引起警方注意,并在其住地搜查出两把枪支。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5月22日中午,被告人王某在同朋友吃饭期间看到朋友拿了一把木质工艺品枪支,王某觉着好玩,于是拿过来用枪支顶着朋友的头并让朋友拍成视频发到朋友圈中。

  王某所发的视频引起警方注意,2017年7月27日,公安机关民警根据线索搜查王某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汇智苑的住处 ,搜查出气枪两支及气枪铅弹98发。经鉴定,上述枪支系非军用枪支(分别为预充气式气枪和下拉杆式气枪),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原来王某是一名枪支爱好者,其中一把枪支是2013年其从网上购买了枪管、抢把、排气阀、望远镜等自己组装的,另一把枪支是从亲戚出取得,一直藏在家中。

  2017年7月27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