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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假扮采购商骗吃骗喝骗特产 3人被提起公诉
2018-11-27 13:57:00  来源:江都检察综合扬州晚报  作者:郝洪伟

  4只玻璃杯、4只风鹅、一包香烟、1只紫砂壶……这可不是清点家庭用品,而是犯罪嫌疑人潘某等3人交代的赃物。2016年起,他们冒充采购商,以采购为名,骗取烟、酒、茶叶及当地特产等财物,苏皖两地25家公司老总及相关负责人中招。近日,江都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潘某等3人提起公诉。

  请客送礼后发现被骗

  对方假借谈生意骗吃骗喝

  老麦(化名)是扬州一家机械制造厂的老板。今年6月,老麦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安徽某公司的潘总,该公司在安徽马鞍山购置了一块空地,急需购买一套机械设备,请老麦帮忙规划。

  一听有生意送上门,老麦很是高兴,当即同意前往,并表示会带两盒茶叶过去。不料,潘总不仅不客气,反而嫌少,让他多带几盒。

  几天后,老麦带着茶叶和酒到马鞍山拜访潘总,并在他的带领下,到当地一处工地查看情况。考察后,双方到当地一家饭店吃饭,潘总介绍了公司的沈总、朱总给老麦认识。两天后,潘总带着沈总、朱总来到老麦公司回访。其间,潘总等人大吃大喝,还提出要香烟和扬州特产——酱菜、包子。

  为了能顺利谈下合作,老麦送给潘总3箱酱菜、8箱包子和6条软中华香烟,并在对方的暗示下,在牌桌上输给对方5000多元。这下,潘总等人心情大好,临走时拍胸脯保证,当月11日便与老麦签合同。

  老麦信以为真,没想到,约定时间到后,3人借故一拖再拖,后不再与老麦联系。老麦觉得不对劲儿,找安徽的同行黄总打听情况。没想到,对方听罢,立即提醒他被骗了。原来,2016年上半年,黄总也被这伙人打着谈生意幌子骗吃骗喝过。

  了解这一情况后,老麦立即向江都警方报案。

  冒充采购商诈骗25起

  3人犯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6月中旬,江都警方经侦查,锁定安徽马鞍山籍男子潘某、沈某、朱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19日至8月30日,潘某、沈某、朱某先后在安徽合肥、马鞍山被当地警方抓获,后移交给江都警方。

  经查,潘某等3人均系无业人员,3人之所以冒充采购商诈骗,缘于一次蹭吃蹭喝。2016年4月,潘某的朋友想做生意,并到合肥某公司准备采购设备,潘某等人无事可做,跟着去蹭吃蹭喝。其间,他们受到该公司老板黄总的盛情款待。后来,朋友因相关手续没办到,生意没做成,但潘某等人贪小便宜,又假借谈生意之名,找对方骗吃骗喝。

  “我喜欢抽烟,但没有经济来源,我觉得这个门道可以搞点烟抽抽,很不错。”潘某交代,此后,他便和老乡朱某、沈某等人组团行骗。作案过程中,他们先通过网络搜索,寻找可供作案的公司,后冒充采购商,以采购设备、产品的名义,向被害公司老板及相关负责人骗吃骗喝,骗取烟、酒、茶叶及当地特产,还主动邀请对方打牌,暗示对方输钱给自己,以便于“业务合作”。其间,他们小到一包烟、一斤茶叶,甚至是一个玻璃杯都不放过。

  经查,2016年4月至今年6月,潘某伙同沈某、朱某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先后在安徽、江苏两地诈骗作案25起,骗得茶叶、香烟、酒、紫砂壶、玻璃杯、酱菜、包子、咸鸭蛋、奶粉、风鹅等财物,合计价值3万余元。目前,潘某等3人已退出赃款共计2万余元。

  近日,江都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潘某等3人刑事责任,故依法对3人提起公诉。目前,潘某等人的其他同伙已被警方上网追逃。

  【检察官提醒】

  假借订立合同采购设备物资诈骗,是这几年出现的新型诈骗方式。针对这种诈骗方式,我们要按照正常合同订立程序审核资质,主体地位和合同内容真实性,不要轻信他人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每个公民都应当诚信守法,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