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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典型案例】病情不能延误监督不能放松 检察听证保障罪犯及时接受治疗
2022-12-30 10:06: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12月29日,省检察院发布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同时发布6个典型案例,仪征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保外就医监督公开听证案入选。

病情不能延误监督不能放松

检察听证保障罪犯及时接受治疗

  2021年11月30日,李某被仪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以高血压病很高危、脑梗死为由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经法院法医诊断,李某所患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法院依法征求检察机关意见。

  仪征市检察院审查发现,李某部分医学指标达到保外就医条件,但检查项目并不全面,是否需要保外就医存在疑问。仪征市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5名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评议,同时邀请检察机关2名法医作为听证参加人与听证员交流。

  2022年4月15日,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宣读了李某的保外就医申请,出示了李某的既往病历、法院的组织诊断意见书、医院的医学诊断意见书和医学检查报告。5名听证员从临床医学的角度,就医学检查项目与诊断意见书的对应关系、血压检测依据、器官受损情况等内容进行提问。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虽然检查项目不全面,但李某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多数检查项目已在病历中反映,综合现有检查情况、往期诊断病历和法院诊断意见,可以认为达到高血压病保外就医条件。

  根据听证员意见,结合检察机关法医审查意见,仪征市检察院认为李某符合保外就医医学条件,并就诊断项目不全面的问题与法院进行会商,建议进一步规范保外就医诊断程序。5月6日,法院决定对李某保外就医。李某现正接受治疗。

  检察机关办理敏感性强、存在争议的保外就医案件时,通过依法启动听证程序,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作为听证员,既提升监督精准性,严格防范“纸面服刑”“保而不医”,也消除社会公众对“神秘司法”的质疑,从而保障重病罪犯的合法权益。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