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河南省尉氏县焦裕禄事迹展览馆
众所周知,河南省兰考县是焦裕禄奋斗过的地方。可到兰考工作之前,焦裕禄曾两次到河南省尉氏县工作,时间长达6年,留下了许多感人事迹。
1948年2月,在渤海地区南下工作队工作的焦裕禄随队到尉氏县彭店区,发动群众建立革命根据地。一次急行军中,焦裕禄鞋子磨破了,就光着脚板在冰天雪地上跑了一夜。有同志把一双备用鞋拿出来让他穿,他说:“这比红军长征时好多啦,还是留给别人穿吧。”
1962年6月,焦裕禄又回到了尉氏县,任县委书记处书记。这天中午,尉氏县一个村的群众给县委送来9个西瓜,想让焦裕禄尝尝鲜。谁知,说破嘴皮,焦裕禄就是不肯收。正在这时,焦裕禄的孩子围了上来,嚷着要吃西瓜。焦裕禄对孩子们说:“你们没有为集体劳动,怎么能吃集体的西瓜?”村民们争辩:“焦书记,孩子们没有劳动,可您在俺队里劳动了,您应该吃啊。”焦裕禄说:“我为集体劳动是应该的,是党对我的要求,但我决不能因此占集体的便宜。”最后,这几个西瓜还是被拉回到了村里。
1962年12月,组织上调焦裕禄到兰考工作。当时已是隆冬,焦裕禄还没穿上棉衣。同志们提议给他做一件棉衣,又担心他拒绝,就决定先由县委作出决定,再通知他。焦裕禄得知后说:“同志们的情谊我领了,可这个决定我不能同意。没有穿上棉衣的群众多着哩。”从尉氏搬家到兰考时,焦裕禄除了行李和被褥,就是一些炊具。他的衣服都是缝了又缝,补了又补。他用过的一条被子上有42个补丁,褥子上有36个补丁。
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检察长贺晨光说——焦裕禄同志在尉氏工作6年多,是他光辉历程的一个缩影。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这种精神,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尉氏县检察院一直致力于焦裕禄精神的学习、实践与传承。工作与生活中,坚持学习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公仆情怀,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学习焦裕禄同志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实事求是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学习焦裕禄同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学习焦裕禄同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树立清正廉洁的检察形象,让焦裕禄精神在尉氏县检察院生根、开花、结果。
(本报记者孟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