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领导为司法警察授衔。
司法警察现场佩戴警衔标志。
授衔仪式现场。
1993年3月13日,海南省检察院举行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授衔仪式。时任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带领该院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出席仪式,为海南检察机关60多名司法警察授衔。
60多名司法警察在授衔仪式现场换装并佩戴上警衔标志。“戴上肩章的那一刻,感受到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海南省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调研员刘文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制度建立于1992年。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正式发布。同年10月12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评定授予警衔的实施办法》印发。同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举行了首次司法警察授衔仪式。1993年1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陆续被授予警衔,开始佩戴警衔标志,从此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走向现代化和正规化。
(作者单位:海南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