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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武昌区检察院何伟:法治成为我坚守的信仰
2018-08-15 11:41:00  来源:检察宣传网
  【人物档案】何伟,1977年2月生,现任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从检18年,十年反贪八年公诉。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百余件,均为大要案;协办、主办各类普通刑事案件1000余件,所办案件均被作出有罪判决。曾获个人三等功一次,武昌区十佳服务标兵一次,连续三年被评为武昌区优秀公务员。

  回首我的2016,虽然获得过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敬业之星”的荣誉,办过追诉贩毒主犯最终令其获刑11年的案件,也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武汉市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中的首个公开示范庭。

  送来的卷宗里有办案瑕疵

  2016年10月18日,作为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院里决定让我负责首个公开示范观摩庭,对试点工作进行探索。

  这是一起零口供的非法持有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某小区大门外被公安机关抓获,他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暗藏毒品160克,然而吴某却坚称对包内藏毒一事自己毫不知情。

  在梳理案件证据之后,我发现卷宗里存在不少办案瑕疵。例如将吴某抓获后没有第一时间利用执法记录仪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搜查,搜查见证人有一名是协警,不符合身份要求等。吴某拒不认罪,这些办案细节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将很可能影响案件的定性。

  于是我立刻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求提供办案瑕疵部分的补充证据,另一方面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到庭审现场接受控辩双方交叉质询,把案件的来龙去脉展示清楚。

  让民警首次走上证人席

  第一次联系侦查人员就吃了个闭门羹。“以往都是写书面的情况说明就好,为什么非要出庭呢?”两名民警不约而同地拒绝了我。

  为了让民警卸下心理包袱,我一天之内三次登门,和公安分局法制科领导谈话沟通,和办案警察谈心,说明民警出庭的重要意义,如果吴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细节无法在法庭上得到印证,将会影响法官的裁判。最终得到公安分局领导的支持。

  “我已经50多岁了,大半辈子都和毒贩打交道,毒贩恨我入骨,一旦暴露不仅影响个人安全,还会影响我手上其他案件的侦破。”开庭前几天,缉毒警察老杨又来到我办公室,再三表明顾虑。

  为了达到保护老杨的目的,在公诉科的案件讨论会上,大家七嘴八舌地研究起对策,却始终无法得到妥当的答案。当天晚上,我再次和法院沟通这个问题,却意外地得到了一个好消息!

  “我们这里刚购置了一台远程出庭系统,可以让缉毒警察隐身出庭作证!”听到电话那头书记员清脆的回答,我激动得差点跳了起来。

  800字的讲解词修改了6遍

  2016年10月26日,距离开庭还有两天的时间,为了能让现场群众清晰直观地看到证据的具体内容,我决定把证据分门别类地制作成PPT,进行多媒体示证。为了庭审达到预期效果,800字的讲解词我连续修改了6遍,确保听庭群众也可以快速准确地听清楚证据所指向的事实。

  10月28日,终于开庭了,法庭的审理从一开始就充满“火药味儿”,吴某拒不认罪,辩护人也就“包内物品没有在抓获第一时间称重送检”提出质疑,认为公安机关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毒品确实藏于吴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于是,在示证环节,我通过播放PPT的方式向法庭讲解认定吴某涉嫌犯罪的证据链条。从吴某进入大楼的电梯视频监控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从执法记录仪记录下的包内物品搜查视频片段到毒品检验的结果,一条条证据环环相扣,都指向吴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藏毒的犯罪事实。

  并且,在我的努力下,缉毒警老杨在证人室内通过模糊影像和经过处理的声音“隐身”讲述抓捕吴某的具体细节,刑警小李则走上证人席,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两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让吴某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当法官当庭宣判吴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一刹那,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2016年已经过去了,我很怀念它。我明显地感到,现在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细节的规范,送来的案卷材料中执法瑕疵率明显降低,让我感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正在武昌落地生根。我从检18年,在这18年里,法治已经从我最初的梦想变为坚守的信仰。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