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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检察院于海飞:能量满格
2018-08-15 11:41:00  来源:检察宣传网
  从事检察工作11年,于海飞以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犟”劲,把敬业、担当、奉献这些大词,用行动清晰地诠释出来。

  □“她身上有股犟劲,和她在一起,你不想努力都不行。”同事这样评价她。

  □她决心一“追”到底,立即依法果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最终,公司老板低头服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履行了支付义务。

  □丈夫戏称她就是一个“飞鸽牌”大忙人,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没办法,谁叫你娶了干检察的女人。”

  见过一种充电宝式的人,总是能量满满,即便遇到天塌下来的麻烦事,他(她)亦处变不惊,缜密思考,全身心投入,并一“犟”到底,直至把麻烦事“摆平”。整个过程,旁人很难在他(她)身上读到泄气、委顿等负面字眼。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于海飞,就是这样一位浑身充满能量的人。从事检察工作11年,她以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犟”劲,把敬业、担当、奉献这些大词,用行动清晰地诠释出来。

  一个月前,赤峰市开展“十大法治人物”评选,于海飞众望所归高票当选,颁奖词这样评价:她是一块淬过火、炼得精的好钢,在检察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干得了侦监做得了政工

  刚进元宝山区检察院,于海飞二十出头,在侦监科兼任内勤工作。就是这么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小字辈”,对工作却高度热情,不仅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得利利索索,还主动腾出手协助科长把多项事务性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

  一次,侦监科要迎接上级检查,恰逢科里两名骨干出差和外出培训,就在领导愁眉不展时,于海飞主动请缨,挑起担子。紧张筹备,归拢档案,归类分析,按照上级发下来的细则认真核对每一项业务,提交文字报告……整整三天,她一直“困”在办公室里,累得眼睛红肿,嗓子上火。

  “看不出来,一个小丫头有这样的毅力和能耐!”老同事一致夸赞这位“小字辈”的“犟”劲。

  历经此事,领导开始把她纳入业务培养的重点人选,有担子主动让她挑。很快,于海飞的侦监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成为侦监科业务能手。2006年,她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首届“正义论坛”不但获奖,还代表赤峰市检察院在论坛上作了重点发言。

  2012年,勤勉、“会做事”的于海飞从侦监科调到政工科。调入时间不长,就赶上院里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熟悉政工工作的人都知道,争创活动千头万绪,各种检查、报表、材料都要精工细作。于海飞的“犟”劲又上来了,为了圆满完成任务,她总结了“三勤三清”工作法:“三勤”就是勤记录、勤梳理、勤写作,力争做到工作全程优化;“三清”就是手头工作事事清、日日清、细节清,不拖不欠,每项工作无疏漏、不留尾巴。凭借这“三勤三清”,她的材料写得全面、清晰、逻辑性强,获得检查组高度评价。

  “她身上有股犟劲,和她在一起,你不想努力都不行。”同事这样评价她。

  替农民工讨薪一“追”到底

  2014年9月,于海飞被提拔为侦监科科长。返回原来的科室,她充满自信,但要做好侦监科的领头人,也绝非易事,不仅要有统筹安排能力,还要有担当精神。

  刚刚上任,一起团伙诈骗案就摆在面前——案情并不复杂,却十分棘手。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虚构房源、“搞工程需要资金”为由高额借贷,受害人数众多,数十名受害人开始四处上访。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影响着当地社会稳定。接手案子后,于海飞埋下头反复阅读卷宗,发现案情扑朔迷离,4名犯罪嫌疑人诈骗次数、各自所起作用很难区分,从现有证据看,还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固定证据。

  一想到那么多受害者蒙受巨大损失,于海飞的“犟”劲就上来了。她通宵达旦地查询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反复与办案单位沟通,引导侦查部门补充取证,并向上级相关部门虚心求教,通过抽丝剥茧,使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都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形成了2万多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

  在强大证据链条面前,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其中3人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本为这起案子捏着一把汗的领导长出了一口气,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王镭说:“这么棘手的案子,海飞办得如此漂亮,不简单!”

  于海飞的“犟”劲,还体现在她坚守法律,敢于为百姓讨回公道。一次,侦监科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她在接待被欠薪农民工时,一位农民工代表情绪激动地说:“求求检察官为我们做主。如果血汗钱要不回来,我们就去和他们拼命!”听到这番“气话”,于海飞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农民工一年到头好不容易挣了点辛苦钱,最终还拿不到,心里哪能不憋气!

  她一边安抚他们,脑子里一边快速思考着如何尽快为所有农民工讨回工钱,一个详细的“行动路线图”勾勒出来。很快,她牵头联合当地人社、住建、工商等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排查,走访督促用工单位,以案释法,据理力争,依法办理了多起恶意欠薪案。

  这场“讨薪战役”中,大家真切感受到了于海飞的担当。那天,于海飞和同事走访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查阅卷宗时,发现赤峰某公司在承包一处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时拖欠农民工工资189万余元,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限期支付后,该公司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她决心一“追”到底,立即依法果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最终,公司老板低头服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履行了支付义务。“没想到她小小年纪,这么厉害!”事后,这位老板感叹道。

  2015年春节前夕,于海飞还颇有“技巧”地办理了另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彼时,犯罪嫌疑人林某、董某被公安机关从外地追逃回来,但其拖欠工人的工资依然没有支付,如果对两人实施批捕,工人们还是领不到工资,有的连回家过年的路费都没有。面对“两难”境地,于海飞与科内干警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并联系其家属,讲清相关政策,最终在办案期限内为农民工争取到了林某、董某亲友代为偿还的40余万元工资。

  为此,多位农民工代表专程来到检察院致谢,于海飞对他们说:“通过法律为你们讨要欠薪,是我们检察官的职责,没什么值得感谢的!”

  “冒险”创建听审式审查逮捕机制

  2016年3月7日,赤峰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演示汇报会”正在紧张进行,面对严格而挑剔的评委,于海飞“没想那么多”,她热情而真诚地讲述了该院青年检察官为青少年保驾护航的真实故事。最终,她的汇报获得第一名。

  同事说,于海飞在工作中的付出或许不是人人可见,但用心却是有目共睹的。为了做到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从2009年起,她把办案中当事人的各种心理状态和常发性犯罪规律加以总结,运用到该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中。即便在妊娠期,她仍然顶着烈日和中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坚持完成讲课。

  她的真诚打动了学生,孩子们都喜欢叫她“检察官姐姐”。

  她还组织该院“剑域阳光”青年检察官学会20多名成员开展“送法进社区”“为特校学生献爱心”等活动。

  几年来,于海飞与该院检察官在学校、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授课辅导、谈心谈话达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受到当地民众和学校师生的欢迎和好评。她和同事申报的“关于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研究”课题,目前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批准立项。

  让于海飞“得意”的另一个创新项目是创建听审式审查逮捕机制。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于海飞和同事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审查逮捕方式,引入控辩双方对抗,充分保障控辩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和攻防手段的平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11月8日,元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是否构成强奸的案件作“听审式”审查。辩论现场,律师与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各抒己见,经过一番辩论,形势渐渐明朗。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建议后,通过对证据综合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于是作出不批捕决定。

  这一探索项目改变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一家独尊”的格局,为此,于海飞顶着极大压力。“侦查阶段律师该不该附条件阅卷?”“听取侦辩双方意见会给了律师太大空间,是不是难以驾驭?”“万一出事怎么办?”“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是不是可行?”……一个个质疑,一项项挑战,都指向于海飞。但是,她坚持自己的观点,“让逮捕权在阳光下运行有啥不好?只要机制建立起来,群众信任,工作做到家,自己冒点风险算什么!”

  后来,该机制被赤峰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创新项目,上报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得到领导高度重视。该院《检察情况反映》“优秀信息点评”认为“此机制可操作性强,便于推广和宣传,为其他盟市该项工作提供了探索性和创新性的经验。”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亦全文转载了这一做法。

  “飞鸽牌”大忙人

  于海飞对工作的执着和全情投入,让家人既骄傲又心疼。

  丈夫曾是一名军人,有一次回家探亲,6天假期,前三天于海飞都在参加全市一个现场会,好不容易回来了,晚上准备请几位亲友来家里做客,宴席刚开始,她接到电话,领导通知她马上赶到一起疑似凶杀案现场。“我们开车到了现场,里面围了很多人,被害人躺在血泊里……等我从现场返回时,亲朋早已散了。”

  丈夫戏称她就是一个“飞鸽牌”大忙人,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没办法,谁叫你娶了干检察的女人。”

  对于儿子,于海飞最操心也最愧疚。由于父母在外地,丈夫又在外地服役,照顾孩子的事只能由她一人承担。而她总是很忙碌,加班成为常态,所以同事们经常看到于海飞在院里加班,孩子也在一旁陪着她“加班”。

  好几次,孩子发烧了,她都没法及时带去看病,只好利用早晚时间到医院给孩子输液。一边是孩子难受哭泣着喊妈妈,一边是她眼里噙着泪水,手里还在准备第二天的汇报材料。

  “别总是给孩子输液。”同事劝她。

  “我也知道总输液不好,可是孩子好得慢,不仅他遭罪,我还没时间照顾他啊。”

  领导和同事对于海飞的无声付出特别感佩,“她是近年来我们院培养出来的先进典型,她在工作上的拼劲激励和鼓舞了不少年轻人。”元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宋志学向我们介绍。

  付出必有收获。11年来,于海飞所在的侦监科均在赤峰市检察机关侦监业务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多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她个人先后获得赤峰市“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对于荣誉的获得,于海飞表现得很淡然,“其实,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是为了让自己不负年华,不负检察人这一称谓。”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