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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终结
2020-01-13 16:20:00  来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雷大鹏

  2019年12月31日,新年就要到了。对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雷大鹏来说,虽然陪着家人吃团圆饭,却因为下午对一起命案被害人的回访,心里五味杂陈,久久不能开怀。

  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他担任检察二部员额检察官以来办理的第一起正当防卫刑事案件:2002年7月3日22时30分许,白筑晚饭后,从家属院旁水坑洗澡后回自己住处,却遇到工友路某、王某辱骂,白筑与路、王二人发生争吵后回到房间内。路、王跟随至白筑住处并殴打白,白一气之下,拿出房间内刀具刺向二人,路、王受伤后跑出住处,路某倒地不起,王某大声呼救,王某妻子刘玲赶至现场。白筑又将刘玲扎伤后逃跑。路某当场死亡,王某、刘玲受伤被邻居送往医院。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路某的妻子李艳得知白筑一人独居生活、没有稳定经济收入,更无房产,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便多次督促公安机关抓捕白筑。为此,公安机关多次抓捕未果,只得网上追逃。

  逃亡期间,白筑先后在湖北、河南等多个县区靠乞讨和打零工生活。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他隐姓埋名,从不使用手机,也不给家人写信。2018年10月,年已77岁的白筑生活有诸多不便,更想回到家乡,遂于2018年10月16日,潜回南召县某山区小镇。后被该镇救助站发现并报警。

  2018年10月19日,南召县公安机关将白筑抓获并移交南阳市公安局溧河分局。2018年10月31日,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白筑。

  负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雷大鹏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从中发现该案缺少一些关键性证据,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新对嫌疑人白筑DNA鉴定,看是否与16年前吻合。

  该院督促公安机关,共同成立专案组,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清了没有被及时追究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白筑的犯罪事实,并在白筑房后找到其杀人时的那把刀具,复核了被害人王某、刘玲的伤情鉴定情况。

  经南阳市公安机关物证鉴定:路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主动脉、右肺、胃部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王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刘玲损伤程度属轻微伤。通过DNA比对鉴定,确定白筑系潜逃16年的凶手本人。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雷大鹏专程来到南阳市看守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白筑。

  白筑向雷大鹏陈述道:“检察官同志,当时路、王二人经常欺负我,出事那天,他俩追到我家里打我,我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才拿刀捅他们啊……”

  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一向心思缜密的雷大鹏没有武断地作出定论。他随即向院领导详细汇报案情,又向南阳市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作了汇报。经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审查研判分析,一致认为:白筑正在遭到不法侵害后拿刀刺向路、王二人,属于正当防卫;由于路、王使用的是拳脚,白筑在防卫措施的强度上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白筑到案时已满77周岁,不可能判处死刑。

  2019年8月12日,宛城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你丈夫路某被害案,如今白筑到案,却已经78岁,加之你丈夫路某属于不法侵害,白筑有防卫的情节,所以我们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判处白筑有期徒刑十四年。”2019年12月29日,该院代检察长李相峰带着雷大鹏再次来到被害人路某妻子李艳、王某妻子刘玲家中进行回访,积极讲解该案件的办理程序、防卫过当的司法认定。这时,王某妻子刘玲一再强调两家庭经济实在困难,希望能得到经济救助。

  “……考虑到白筑已被判刑且又无经济赔偿能力,针对你们两家的经济状况,我们会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但是还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在2019年临近尾声的回访中,李相峰再次耐心讲解、释法说理,引导被害人客观理性看待问题,立足现实提出合法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最大可能保护自身权益。

  回院后,该院召开了检委会讨论决定:一是积极为路、王二人亲属共申请6万元救助补偿款,二是向被害人及亲属充分阐释司法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最终,这些都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认可。

  2019年12月22日,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宛城区法院采信了检察机关认定白筑构成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处罚的公诉意见,对白筑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决之后,被告人白筑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被害人亲属表示服从判决、不申诉。

  (部分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