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在娄底中院公开受审
2017-12-05 14:14:00  来源:法制网

   12月5日,中共湖南省委员会原委员、衡阳市委原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正厅级)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李亿龙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李亿龙的亲属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预计持续2天。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李亿龙在1998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个人或单位在建设项目取得及股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5年至2016年,直接或通过其妻、女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5.3591万元;在2012年至20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将个人开支费用在中共怀化市委办、衡阳市委办报销,使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后非法占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45.847万元;在担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国家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5446.94495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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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履历显示,1998年6月,李亿龙从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位置,调任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此后历任芙蓉区区长、区委书记、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市长、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2013年3月,轰动全国的“衡阳贿选案”后,李亿龙从怀化市委书记的位置调任衡阳,接替衡阳原市委书记童名谦。

  2016年4月1日,刚调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亿龙在回长沙的高铁上被控制。4月8日下午,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11月23日,湖南省纪委发布通报称: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李亿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李亿龙被决定“双开”。该通报显示,李亿龙多方面存在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且采取与他人串供、退赃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长期使用公款雇用专职保姆为其提供生活服务;违反组织纪律,独断专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生活纪律,道德沦丧,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2017年3月,湖南省纪委通报了2016年以来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6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其中披露了李亿龙“违规收受礼金、享乐奢靡”等问题。该通报显示,2006年至2016年,李亿龙违规收受党员干部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53.79万元、美元5.9万元、欧元3000元;用公款报销其购买的名牌手表、眼镜等高档物品费用,用公款支付聘请保姆的相关费用及生活开销。李亿龙到衡阳任职后,在已配备一辆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将原工作地一辆越野车带到衡阳使用,还要求市政府驻长办先后安排两辆超标车专门供其在长沙使用。十八大以来,李亿龙多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其中7次乘坐飞机头等舱,17次乘坐高铁商务座,12次乘坐高铁特等座;违规占用总面积374平方米的两套公用住房,并长期占用衡阳某酒店一间豪华套间。

  此前,湖南媒体报道称,在李亿龙家从事保姆工作的胡兴红通过找李亿龙打招呼、批条子,帮人调动工作、找工作,从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万元。2017年3月20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胡兴红有期徒刑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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