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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花别样红】姚明媚:法科生的“文字之舞”
2018-03-09 12:32: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梅 静

          

  每天早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的七楼走廊里,研究室主任姚明媚的目光都会不自觉地停留于一块匾额——谁虚度年华,青春就要褪色,生命就要抛弃他们。   

  十六年来,正是这句话的激励,让她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并从一名法科毕业生成长为文字岗位上的从容舞者。 

         把“要我写”变成“我要写” 

  2002年,姚明媚从中国矿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随后在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和江都市检察院,度过了五年的公诉生涯。2007年年底,已是一名“检察官助理+优秀公诉内勤”的她,由于发表了几篇出彩的调研文章,而被领导相中调至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 

  说实话,接到通知的那一刻,她真有些发晕。作为法科生,写调研文章轻车熟路,但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信息简报,那完全是“抓瞎”啊!可她很快调整了思路:兴趣是培养出来的,只有要我写”变我要写,才能克难致胜。 

  她利用一切机会,向文字前辈学习,向文件政策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站位和分析能力。同时,敏锐发现检察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时提炼总结。2008年年初,她发现本院办理的一起三名被告人冒充检察干警实施绑架的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急亟引起重视,遂在第一时间内编写情况反映并上报,得到时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的高度关注,批示要求严惩被告人。 

  领导的肯定,让她对文字工作有了自信,干劲也更足了。此后,她每年都会有质量上乘的材料“问世”。

  宣传也能做出“大文章” 

  2013年年末,江都区检察院将信息、宣传、调研三项文字工作整合到研究室。别人担心姚明媚“压力山大”,她却一笑:“不就是白头发再多几根嘛”。 

  法科生的法律功底和多年文字工作养成的缜密思维,使她对法治新闻拥有超乎常人的捕捉能力,一次案件突破、一段检察官的感悟,到她这里,都能转化为一篇“吸睛”的宣传稿。四年来,她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80余篇。2016年度,她被江苏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通讯员。 

  宣传要为办案主业服务。本着这一理念,姚明媚注重从社会新闻中获取检察监督信息。2017年,她在江都一微信公众号中发现一则消息《一废品回收站惊现大批医疗垃圾,用过的针头肆意裸露》,立刻意识到其中存在犯罪可能,随即将消息推送给侦查部门负责人。后来,该案件被成功立案监督,并被省院评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典型案件。 

  她还积极发挥宣传的策划作用,引导业务部门工作创新。2017年年末,全国接连发生多起虐童事件,身为母亲的她倍感痛心,于是主动建议未检部门赴幼儿园开展法治宣讲,受到幼儿教师的普遍欢迎。《江苏法制报》对这一做法专门予以了报道。 

  近年来,新媒体宣传风起云涌。她与同事们一起,将江都检察头条号先后三十二周带入全国检察系统头条号总榜单的前十位,并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最具潜力政务头条号”。 

  不荒老本行 

  姚明媚是个专情的人,她在为文字工作倾情起舞的同时,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老本行。 

  她立足全院办案实际,深入思考、扎实调研,2017年与他人合作撰写了《注意!取名要三思,别“惹”了最高法院》一文。由于角度新颖、分析透彻,该文被江苏检察研究微信公众号采用,她本人被聘为江苏检察研究微信公众号签约作者。20182月,她又被江苏省检察院研究室表彰为2017年度《检察研究》优秀通讯员。 

  如今的她,闲暇时光最爱和女儿一起阅读。最近央视很火的一档综艺节目《经典咏流传》,让她和女儿爱上了另一种形式的阅读,正如她俩最爱的王俊凯《明日歌》中所唱:知行合一很重要,实现个小目标……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