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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检察“面对面评析”案件:评质量 促规范 推精品
2018-07-05 16:00: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扬检研

  7月4日,扬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对2017年度市检察院办理的257件案件进行了评选,最终,倪某某运输毒品案等五起案件分别获评“精品案件”、“规范司法案件”、“优秀法律文书案件”。

  此次评选结果基于市检察院党组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面对面评析”案件,即以评查人和承办人“面对面”的方式,评查结果及时告知、办案瑕疵及时整改,个案问题督促完善、类案问题统一规范,同时承办人可以及时说明情况、提供依据。

“面对面评析”会上,案件承办人在作汇报

  “面对面评析”改变了以往评查部门和业务部门“背靠背”的情形,检委会委员将评查情况逐一点评到个案、点评到个人,用“红脸出汗”的方式提醒员额检察官如何提升办案质量。评析的重点,由实体是否正确、程序是否规范、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卷宗装订是否整齐美观的“反向审视”引进“正向激励”,在评查问题的同时推出精品案件,树立标杆、激励先进。

  此外,通过对六个条线257件案件逐案“回头看”,还梳理出“审查意见书证据评析不够充分”“答复当事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过于笼统”“讯问笔录中未体现权利告知情形”等115个需要关注和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将逐一反馈至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

逐案逐卷评查

  戴飞检察长表示,“面对面评析”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可发挥三方面作用:

  一是提升办案质量,促进司法规范。通过评析发现司法办案、检察权运行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动态监管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压实司法责任,完善司法档案。评查结果记入个人司法档案,成为竞职晋级的依据,符合司法责任“终身追究”要求。

  三是发挥专家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检察委员会委员都是各条线的业务专家,充分发挥他们的办案经验和指导职能,体现了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方向。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