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奥迪被盗 嫌疑人竟是车主
2018-07-17 08:49:00  来源:综合扬州晚报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对一起奥迪轿车被盗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在作案时,赵某是被盗奥迪轿车的车主。既然是车主,他为何要偷自己的车呢?事情要从一桩民间借贷说起。

  奥迪被盗,竟然是车主干的

  2015年12月12日下午,市民张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赵某。对方称,自己在扬州做工程,急需资金周转,想用名下的一辆奥迪轿车作为抵押,向张先生借款。

  在核查了对方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后,张先生确定该奥迪轿车没问题,决定做这单生意。随后,两人签订了相关合同,并约定,赵某把奥迪轿车抵押给张先生,赵某向张先生借款13万元。

  合同签订后,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车。随后,张先生让妻子把车开回了家。事后,张先生突然想到,赵某在交车时,只给了他一把车钥匙。因现场人比较多,他没来得及要备用钥匙,两人便分开了。

  当天晚上,张先生把车停在三盛购物广场地下车库。晚上10点左右,他再来取车时,车却不见了。次日凌晨,他通过定位系统,发现该车已被开至淮安,张先生随即到淮安找车,后经调查该车档案得知,该车已被过户给他人。

  张先生寻车未果,又联系不上赵某,无奈之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邗江警方分析认为,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2月23日,民警将赵某抓获归案。

  抵车借款,再偶遇偷车变卖

  经查,赵某,1992年出生,淮安人。赵某交代,他没有固定工作,又因为赌博,在外面欠了30多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他把奥迪轿车抵押给张先生,巧的是,抵押车当晚,他和朋友出来玩,路过三盛购物广场地下车库时,看到了刚抵押给张先生的奥迪轿车,不禁动了歪心思,随后,他借故支走朋友,用备用钥匙把车偷偷开走,逃离扬州。

  次日,赵某驾车途经扬中市时,被债主阿伟(化名)的妻子发现,对方当场把他拦下要债。赵某手头没钱,只好把该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对方,其中14万元抵了欠对方的债,他当天拿到6万元,后四处躲债,不再与张先生联系。

  赵某归案后,主动向张先生还款3万元,并就10万元余款与张先生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张先生对赵某表示谅解。

  综合赵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等,警方依法对赵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怎料,赵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脱逃。后公安机关将其上网追逃。今年5月24日,赵某经公安机关通知投案。因赵某未履行完分期还款协议,张先生不再对赵某表示谅解。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江苏省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盗窃数额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盗窃数额价值5万元为“数额巨大”,盗窃数额价值4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