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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 | 李波故意杀人案公诉意见书
2018-09-03 17:22: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李 

  由:故意杀人

起诉书号:扬检诉刑诉201628 

审判长、审判员:

    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波故意杀人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波因感情纠纷、言语冲突,于20061213日,在位于美国洛杉矶县圣盖博市史蒂芬大街的住处,以卡扼颈部的手段杀害其妻高某某,后抛尸沉湖。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及现场勘验照片等书证,美国警方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资质、相关证明信,且物证及生物检材的提取人、提取时间明确,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具备证明效力。

被告人李波在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庭前会议中共有40余份供述稳定一致,且有同步录音录像证实取证的合法性,今天当庭亦如实供述。证人岳某、叶某、章某某等人证实被告人李波因婚姻家庭矛盾日益加深而心生不满,具备犯罪动机。证人杨某某的证言、被害人高某某的手机通话记录及基站位置图、美国警方提供的DNA分析报告证实了李波具有作案时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李波供述的故意杀人过程中用绳索固定垃圾桶及抛尸过程的细节,与美国警方提供的现场勘查记录、尸体检验记录、DNA分析报告相吻合,属于非经亲身经历不能供述,足以证实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清楚。

从两次庭前会议的内容来看,控辩双方对管辖、回避等程序性问题不持异议,对大部分证人证言不持异议,对法医鉴定、DNA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针对两次庭前会议及今天庭审中辩护人所提出试剂盒、基因位点、估算值、毒物鉴定等问题,在质证程序控方已经逐一回应。从现有客观证据体系来看,包括美国验尸官于2007331日作出“根据腐烂变化,不排除因窒息、缺氧和身体或颈部受压迫而死”的尸检意见,江都区公安局的法医杨卫华对该份尸检报告作出详细的解读和说明。美国警方还于2011420日出具了DNA分析报告,证明从女性身体内提取的DNA图谱中主要贡献者的图谱与被告人李波相匹配,而且主要贡献者的匹配概率估算是基于ID试剂盒中全部位点作出的;美国警方同时针对绳索、铁丝所作出的DNA检测报告也已经经过了国内法医的专业解读,形成客观真实的证据锁链。

综上,被告人李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被告人李波走向犯罪的根源及造成的社会危害

挖掘本案的犯罪根源,必须了解矛盾的起源和发展。从被告人李波与高某某的相识、交往过程来看,父母的阻力之下,是李波的坚持使二人成婚;艰难的移民生活之初,是李波的辛劳让高某某有了一技之长和稳定的收入。一方倾其所有提供条件,另一方抓住机遇立足发展。随着双方语言能力、薪酬待遇、融入美国社会程度的差距逐渐拉开,平衡被打破了,最终因为感情、经济等诸多分歧使矛盾不断升级,直至发生杀人惨剧。

挖掘本案的犯罪根源,有必要剖析当事人双方的情感变化历程。充分了解案情以后我们发现:在杀人行为发生以前很长一段时间,被告人李波和高某某之间持续冷战。从李波的角度来看:是我的亲戚关系,把你从江都农村带到美国;是我的加班加点,让你有房有车有美容师执照,我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高某某的所有行为特征都围绕“我要更好的生活,得不到想要的生活,我至少要自由。”一旦这种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差异不能及时沟通,价值观的激烈冲突极易导致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挖掘本案的犯罪根源,要全面了解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规律。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走出国门已屡见不鲜。打工、留学,都会面临语言的障碍、沟通途径的缺乏和情绪抚慰的缺失。在生活压力、文化冲突之下,竞争更激烈、关系更紧张,舒缓情绪的路径更狭窄,矛盾双方的视野焦点里只有对方的过错,只有冲突本身,一旦形成积怨即容易引发恶性事件。十多年前发生在大洋彼岸的故意杀人案件,随着侦查、审查、审判的进程即将尘埃落定,然而伤痛远不能随着审判而结束。

谈到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首先是对被害人及其父母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被害人高某某的童年和成长过程都有些曲折,或许正是特殊的经历影响了她特定的追求,无论现实社会中道德如何评价,生命是人的最高人格权益,任何人不能非法剥夺。高某某过世以后,其父母陷于悲痛难以自拔,得知嫌疑人竟然是女婿李波,其父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罹患癌症很快即不治身亡,生母、养母都要独自面对悲怆的晚年。

谈到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也要提到本案对李波后半生轨迹的改变。被告人李波2006年在美国实施杀人行为,2010年回国定居,已经重新娶妻生子,内心却一直经受着煎熬:既有东窗事发的恐惧,也有良心谴责的内疚,更有不堪设想的焦虑……如今归案受审即将面对的是刑罚处罚。

一起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故意杀人案件,更使千千万万的老百姓对亲情产生质疑,被告人李波的行为在引起中美社会极大关注的同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本案留给人们的思考

一个家庭的悲剧,折射出很多社会问题:

第一,我们该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能不能真正敬畏法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不是一句空话,时隔11年,相距11000公里,被告人李波依然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被绳之于法。案发至今,美国、中国警方锲而不舍、通力合作,锁定李波有重大作案嫌疑、签发逮捕令,直至缉拿归案、顺利告破。在此,我们也要向美国同行的认真和敬业表示敬意。构建一个法治社会,前提是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如果被告人李波能够信仰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他本来可以有其他选择……

第二,我们该如何面对冲突?能不能常常换位思考?

被告人李波在自己的悔过书中提到:“在我与高某某有矛盾、发生争吵的时候,我没有选择解决问题而是选择逃避、导致问题复杂化……。随着高某某拿到了美容证书,有了稳定的收入,我也应该多学习、多沟通,但自己做的远远不够,缺少交流、缺乏沟通,加之自己脾气也不好,致使二人的关系越来越冷淡。”回到案发当天,两人争吵过程中家人打来电话,缓和关系的契机却变成了破釜沉舟的利器,如果他们能够更多的换位思考,彼此多一些体谅和忍让,矛盾不积累、冲突就不会升级。

第三,我们该如何实现成长?能不能把反思与面对当成必修课?

社会在前进,每个人却要不断反思过去、面对当下才能实现成长。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幸福?富裕是不是快乐的唯一源泉?我们还需要传承勤奋诚实、知恩图报吗?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然而遵纪守法是底线、尊重生命是红线。大洋彼岸是不是天堂?移民人群应该如何构建社会支持系统、保证心理健康?本案也给人们留下了诸多思考……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意见发表到此,请合议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公诉人:戴飞、王旭、顾学荣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当庭发表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