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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贸区(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19-03-11 10:36:00  来源:检察日报

  路志强

  加大危害营商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全面推进检察机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公益亮剑”……3月9日,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一次重大发展机遇,海南省检察机关将积极主动作为,为自贸区(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加大危害营商环境犯罪打击力度

  路志强告诉记者,为推动自贸区(港)法治环境建设,海南省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积极主动服务营商环境。”路志强表示,检察院制定了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17条意见,开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

  其次,海南省检察院与省发改委联手,开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国家利益、守护人民利益”专项工作。“比如,在美兰机场二期等省列重大项目建设工地设立27个检察工作站,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237次,办理破坏经济发展刑事案件48件,化解涉法疑难矛盾纠纷35件。”

  民营经济在海南发展大局中贡献十分突出。海南省检察机关不仅主动到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他们的需求,也与省工商联共同召开座谈会,针对企业家们最关心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问题,出台检察保障措施。

  “脱贫攻坚是海南建设自贸区的重要目标,我们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况,纳入司法救助的范围。”路志强称,他们也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派出129名检察干警常年驻村。

  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创新

  路志强称,海南省检察机关围绕“将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这一工作中心,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海南省检察机关全力配合,主动加强与省监委沟通协调;积极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捕诉一体”案件周期平均缩短30%;积极推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在持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列席全覆盖;积极推行智慧检务工程,通过“智慧+检察”的方式,真正做到了“网上办案,掌上办公,刷脸考勤”。

  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对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重要定位之一,保护生态环境是当地的一项重要工作。路志强表示,检察机关要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

  “我们树立了‘三多一精’的公益诉讼理念,即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最精准地提起诉讼,全力推进公益诉讼。”路志强介绍,通过“群众举报+无人机+大数据”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收集模式,检察机关以求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据悉,2018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8件,进入诉前程序514件,提起诉讼31件,开展了“增绿护蓝”“净空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我们的做法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还被拍成专题片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播放。”路志强说。

  访谈中,他举了一起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发现不少市县存在焚烧秸秆、烟熏槟榔的现象后,立即开展部署了为期两个月的“净空行动”。该行动得到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区域大气联合交叉执法行动。

  “目前,海南省已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态公益保护新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南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路志强说。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