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警情多发的赌场,一位愤怒而又无奈的六旬老母,正对身边处警的民警诉说着什么,她而立之年的儿子输掉巨款后仍一脸无所谓。而这位民警竟转头和赌场老板相视一笑。
这不是周润发的《赌神》,而是某派出所对一赌场执法时的录像。检察官一帧一帧地细看,并从这个“微表情”切入,通过补充侦查、自行侦查,步步深入,最终挖出了两名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事实。
日前,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这是2020年该省检察机关第一个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在讲话中特别点赞这个案例:“我讲这个案例,就是想告诉大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检察院应当也可以有所作为,要善用自行补充侦查权……”
扫黑除恶是政治责任。江苏省检察院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全力当好案件把关人、监督者、社会治理参与者等多重角色,努力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2019年9月24日上午,淮安市、盱眙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王某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检察官,正通过视频向省检察院扫黑办汇报该案办理情况。该案涉案人数众多、违法犯罪事实复杂、时间久远,涉及客运、工程、高利贷等多个领域,被江苏省扫黑办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两级院提前介入,强化侦查引导,最大限度将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目前,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两级院加大对案件事实的审查甄别力度,在前期逮捕10人的基础上,在审查起诉时又追加逮捕9人;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2名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2人认罪认罚。
“在‘打财断血’方面还要再强化一下证据。”在充分肯定两级院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江苏省检察院提出指导意见。不久,该案起诉至法院。
盱眙县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胡继家告诉记者:“这个案件比较全面地体现了做优刑事检察的要求。办理这类案件时,吃透相关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精神以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是基础,证据要到位,三级院把关让我更有底气,办案质量更有保障。”
三级院把关制度是指对涉黑、挂牌督办的涉恶、重大分歧三类案件,基层院在认真办理的同时,必须经市院审查把关后向省院汇报;其他涉恶案件必须经两级备案审查;基层院一次退查由市院审批、二次退查由省院审批。三级院把关制度实施以来,江苏省检察院共指导把关各类黑恶案件230件,改变下级院定性15件,改变下级院处理决定或理由11件;市级院指导把关741件,改变下级院定性86件;基层院改变公安机关定性336件。768件案件分别报市院、省院备案审查。
不仅三级院把关,对重大疑难和挂牌督办案件,各级院检察长还要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包案、带头办案、带头问案、带头听案。省院检察长刘华带头担任全国扫黑办、最高检挂牌督办的2件重大黑恶案件的指导责任人,先后关注督导组反馈的重要案件及线索47件,对专项斗争工作批示8件。2019年,该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黑恶案件87件,出庭72件,其他院领导办理252件。
江苏省检察院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组织领导到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建立专门队伍到检察长带头办案,从三级院把关到强化督导,再到与监委、其他政法各部门的配合,江苏检察机关上下同欲、内外协作,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犯罪案件1484件4055人,不捕379人;起诉804件5787人,不起诉35人;纠正漏捕209人、漏诉89人、遗漏罪行263人;改变侦查机关移送黑恶定性725件,其中追加认定238件,不予认定487件。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这是一起基层院提请抗诉的非法采矿案,看似简单,但徐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审查敏锐地发现,除原判决存在多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外,被告人吴某等人还存在其他重大违法犯罪嫌疑。徐州市两级检察院联动,从不同法院调取了与吴某等人相关的19起关联案件,认真梳理后初步判断吴某等人很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
徐州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以及6名骨干组成的专案组,深入案发地展开调查,基本确定了吴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随后,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开展工作,形成纵向查违法犯罪事实、横向查涉案人员的侦查取证网络,提出194项侦查取证意见,对部分证据自行取证,彻查吴某等人涉黑案。在案件审查时,两级检察院新增犯罪事实18起、监督立案9人、追诉6人、抗诉2件、书面纠正违法3件次,移交或督促移交“保护伞”线索24起。通过办理此案,徐州市检察院还牵头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
同时,徐州市检察院还组织相关基层院与邻省有关单位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院民行部门还针对此案造成环境资源被严重破坏的情况,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吴某等人承担450余万元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苏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全面发挥诉讼监督主体作用和审前主导作用,将监督融入提前介入侦查、逮捕、起诉各环节。在办理于某等人组织卖淫案中,嫌疑人零口供,南京市检察院2名员额检察官下沉到基层院共同办理此案,通过复勘现场,收集了关键证据,最终对全案1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15人,引导公安机关“打财断血”约1.5亿元。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在对刘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不予逮捕的同时,从7个方面向侦查机关列明补证事项,明确专人,持续跟踪,历时半年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该案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黑恶案件60件14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4件,提出刑事抗诉8件57人。
当好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
“我不认识被害人,他和徐某有矛盾,是徐某指使我去的。”
“这种事情触霉头的,要不是徐某要求,谁会去?”
……
2019年11月5日,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徐某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在受审。这一犯罪团伙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经过吴中区检察院前期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介绍,曾经的“攻守同盟”瓦解了,昔日的“小弟们”当庭指证徐某,让这位一直叫嚣无罪的主犯哑口无言。庭审最后,除主犯外,其余1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告诉记者,2019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起诉的3675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70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46.4%。
独特的案件信息资源是检察机关的优势。江苏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加强分析研判,当好党委政府参谋,给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019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有300多份研判报告获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三级院针对行业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34份,回复整改率达89.31%。如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在办理陆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过程中,依法向某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镇政府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整治,严查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等。该镇政府根据检察建议,迅速开展“扫黑除恶”雷霆行动,组织扫黑除恶宣传活动40余次。在常州市武进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一位企业界的人大代表称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从严惩治黑恶势力,既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都觉得这项工作抓得很好!”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建设年,也是决战之年、收官之年。刘华要求江苏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融合推进,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检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