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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检察头条号网友提问
2019-07-01 10:48: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提问】您好,十万火急,请看到一定要给予回复,拜托!我想请教下,我老公的外公外婆一共有3个女儿,我婆婆是大女儿,伺候外公外婆十九年,前年和今年两位老人都已经过世,房产证上是两位老人的名字,户口本有我婆婆和我老公的,老人去世前都没有留下遗嘱,只有口头说明房子给我婆婆,因为两位阿姨都有房产居住,但是现在阿姨都主张平均分摊,这样在上海根本就买不起房,该怎么办?

  【回答】您好,关于遗产继承,原则上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如果有争议,您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份额。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