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冒充医生卖假药 四人获刑
2018-02-26 16:23:00  来源:综合江都检察  作者:姚明媚 朱蓉

  2015年6月以来,李某强多次通过网络购进“乌龙养血胶囊”假药,并伙同张某、尚某阳二人,自称某某医生、主任或乌龙养血胶囊厂家,打电话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信任,他们谎称搞活动促销,通过快递邮寄给被害人,以快递代收销售款。杨某在明知李某强所售为假药的情况下,仍帮助其统计销售信息、打印快递单据、包装发货等。李某强、杨某销售金额近7万元,张某、尚某阳销售金额共计两万余元。

  近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强、张某、尚某阳、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和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分别并处10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141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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