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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两年“神药”,骨头竟然“空了”
2018-11-07 08:49:00  来源:检察日报

  用打磨机将“强的松”“布洛芬”等激素类药物进行混合并打磨成粉,然后装入胶囊壳中,再用“风湿骨痛宁胶囊”“复方咳喘宁胶囊”的盒子进行包装,销往全国各地,从中牟利。近日,由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林、郭军等15名犯罪嫌疑人跨省生产、销售假药案在海安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服药两年导致严重骨质疏松

  家住海安市李堡镇79岁的徐老太长年患有风湿病,一直饱受关节疼痛的困扰,严重时甚至卧床不起,多方求医难以根治。2015年秋天,徐老太的女儿拿来了一瓶“风湿骨痛宁胶囊”,让母亲吃了试试看。服用一段时间后,徐老太明显感觉疼痛减轻,不仅能够下床走动了,天气好的时候甚至能够帮助家人干点零活。这下,徐老太和女儿都对这个“风湿骨痛宁胶囊”的药效深信不疑。于是徐老太的女儿按照说明书上记载的号码打过去,通过电话订购、银行汇款、快递发货的方式,给母亲订购了该药,服用长达两年。

  2017年下半年,徐老太感觉服药后除了关节疼得越来越厉害之外,其他部位也出现了不明原因的疼痛。无奈之下,徐老太只好到医院求诊,医生诊断后告诉徐老太,因长期大量服用激素导致其骨质疏松,也就是“骨头空了”,这种副作用几乎是不可逆转的。徐老太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已经近两年没有到医院去了,唯一长期吃的药就是这个“风湿骨痛宁胶囊”了。难道,是这个胶囊有问题?想到这儿,徐老太出了医院就直接来到李堡镇派出所报警了。

  用激素原料制成风湿病胶囊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2017年11月,以马林为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河南、福建、云南等地相继落网,其后又有21名二线销售人员被查处,其中9人系医生、诊所或药店经营者。自此,一个用激素原料制售风湿病假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15年,家住河南省濮阳市做砂石生意的马林,与福建省南平市跑运输的郭军,因生意上的往来相识。郭军问马林是否有治疗风湿疾病的药,交谈中发现原来双方背地里都在做假药生意,两人一拍即合,合伙做起了假药生意。马林负责提供“强的松”“布洛芬”等原材料以及“风湿骨痛宁胶囊”“复方咳喘宁胶囊”的包装盒、标签、说明书、防伪标识等物品;郭军负责生产、制作假药,他在福建省南平市租了一间房,召集了其女朋友周燕、戴小丽等人将所有原材料拆开倒在水泥地上,用铁锹拌匀后铲进打磨机里磨成粉,再用胶囊机进行灌装,随后装瓶销售。

  为了让买药的患者可以顺利打进求购电话而不被公安机关追查到真实的地址,马林联系居住在云南省曲靖市的马国华,让他在当地租房存放“电话转接器”,并由马国华夫妇二人专门负责维护电话。

  假药制作完毕后,郭军将假药从福建发往上海一家快递公司,马林则通过QQ将购药者的地址直接发到该快递公司,由该公司代为转发。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间,通过上述方式,以马林、郭军、马国华为首的犯罪团伙向江苏海安、吉林抚松、河北玉田等地大量销售假药“风湿骨痛宁胶囊”“复方咳喘宁胶囊”,从中牟利238万余元。

  厘清主观故意确认起诉人员

  2018年3月28日,海安市公安局以马林等27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向海安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也有部分销售人员辩解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些药是假药,只是觉得疗效好才销售的。

  针对上述辩解,承办检察官认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生产、销售假药的故意,是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与否的主观要件。就销售人员而言,其主观上应当是明知假药而销售的心理状态。在主观故意的判定中,行为人的供述是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应当综合假药交易的销售渠道是否正规、销售价格是否合理、药品包装是否完整、药品本身是否存在明显瑕疵,结合行为人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2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2人都是农民或者退休工人,不具备专业知识或相关从业背景,难以对药品作出专业的辨识和区分,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其明知销售的药品为假药,因此不能认定其涉嫌销售假药罪。准确厘清涉案人员的主观故意后,海安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马林等15人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不断听到许多患者反映假药效果好,甚至不少犯罪嫌疑人也拿这个做辩解理由。为此,承办检察官特地走访询问了专家证人,得到了科学回答:这些药添加了大量具有抗炎、镇痛作用的“布洛芬”“强的松”等西药,短期内服用能减轻患者疼痛,但此类药属于激素类药物,长期服用副作用较大,会诱发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甚至造成肾功能衰竭的危险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