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选,扬州检察机关2起案件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民事裁判结果检察监督案件”和“十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十佳民事裁判结果检察监督案件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裔某某与江苏某银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民事裁判结果检察监督案件”。
针对民事诉讼监督检察办案涉及的专门性、技术性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与检察技术部门的跨区域协作,通过检察技术的助力为案件打开突破口,化解民事纠纷,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需求,实现检察技术对检察办案的支持。
十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办理的江苏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某某等五人工伤行政认定检察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人民检察院办理工伤认定行政监督案件时,不断加强调查核实,全面研判法律关系,促进矛盾纠纷的根源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的法治情怀,回应人民期待,凝聚各方综治力量,共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