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数来,我已经穿着检察服走过了14个春秋。从青年走向中年,从青涩走向成熟,从拘谨走向从容,从“菜鸟”成长为一名独立办案的员额检察官。
2005年,我带着校园的青涩和懵懂,来到了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那是一幢灰扑扑的7层大楼,大门上挂着不起眼的白底黑字木牌——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记得我独自拖着个大行李箱,在湖滨北路来来回回走了三遍才找到大门。低调的大门里,我看见内勤推着满是卷宗的小拖车在办公室之间分案件。看着身穿检察服的前辈,提着大大的公文包,步履匆匆地去看守所提审、去法院开庭,我心里紧张、期待又兴奋。
从检之初就被种下慎刑的种子
一上班,我被安排在侦查监督处工作,主要负责审查逮捕案件,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关系着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第一次陪前辈去看守所提审时。提讯室里,对面的女犯罪嫌疑人泣不成声,她和丈夫都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中的接线员,被公安机关一起抓获,家里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她不断喃喃着说:“我知道错了,我们是为了给孩子治病才做这事的,我都已经要辞职了,他们不让我走。”看着她这样,我鼻子酸酸的。前辈耐心地安抚了她的情绪,从案件事实、案件性质和她在该案中的地位作用、悔罪态度等多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既减轻她的思想负担,也保障了她的诉讼权利。
提审结束后,前辈跟我说,这个女犯罪嫌疑人从事犯罪活动时间较短,没有担任管理职务,所得到的奖金没有明显超出合理工资,真诚悔罪,家里还有小孩,我们办案不能机械地执行法律,还要考虑情理,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导人向善。后来,前辈对那个女犯罪嫌疑人以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我初从检,心中便种下了慎刑的种子。
做有意义又有意思的事情,怎会觉得累
2006年,因为要建新办公大楼,厦门市检察院临时搬到一处厂房办公。三层的厂房,每层用木板隔开了30多个房间,有次隔壁办公室洗地板时冲了半桶水,水从木板墙下流过来,还把我们的办公室给淹了。
当时,我已经有了两位师傅,在当内勤的闲暇之余,我就帮师傅摘录证据材料、陪提审、参与案件汇报会。在师傅的悉心教导下,我这个新手接触到了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知道了要从实体、程序入手全方面审查案件,知道了如何通过犯罪构成认定犯罪,知道了不同类型案件容易出现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什么。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经常陪师傅加班。记得一次师傅承办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3个犯罪嫌疑人涉嫌三四十起犯罪,130多本卷宗铺满了办公桌。由于审查逮捕的法定期限只有7天,我和师傅从接到案件那刻起,每晚都要加班到九点半以后,大脑全程都在高速运转,手指在键盘上翻飞,终于在最后一天下午,经领导同意后,将《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到了公安机关手上。
案件办结后,看到师傅布满血丝的眼睛、僵硬的肩颈,我给师傅倒了一杯热茶,忍不住说:“师傅您辛苦了。”师傅爽朗一笑,一周高强度工作带来的疲倦一扫而空,他说:“你不觉得一心一意做一件事情,很有意思吗?尤其是为民除害,我们的工作多有意义。做有意义又有意思的事情,怎么会觉得累呢?”听师傅这么说,我突然觉得心旷神怡,心里充满了力量。
要追求真相,不能盲从
2009年,厦门市检察院的新办公大楼完工,搬到新办公室不久,师傅就开始让我独立承办案件,经过3年多“学徒”生涯的训练,我也慢慢成长起来。而让我真正树立起“尊重事实、信仰法律”观念的,是一起复核案件。
那起案件是侦查机关不服区检察院作出的不批捕决定,向区检察院提出复议被维持后,又向市检察院提出复核的案件。那起案件,公安机关和区检察院在案件审查的多个方面均产生了严重分歧,核心的争议焦点是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及采信问题。那是我第一次办理复核案件,初步核查完案件事实和证据后,我发现双方的意见角度不同,似乎都有道理。我带着问题去向师傅请教,师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症结所在:“既然3个证人的证言存在部分出入,你无法通过纸质的卷宗材料来判断事实真相,为什么不亲自去现场看一下呢?”师傅的话有如醍醐灌顶。第二天一早,我和师傅两人坐了两小时的车找到了案发现场,分别站在3个证人在案发时所处的位置对案发现场进行观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现场,我发现3名证人的证言存在部分出入,系因证人所处的位置、角度及目击案件事实过程的时间段不同所致,均能合理解释,3名证人的证言真实可靠,能互相印证,可以采信。
回来后,通过翔实的分析论证,我作出了改变区检察院存疑不捕的决定,审查意见得到了认可。通过这个复核案件,我懂得了要追求真相,不能盲从,要不畏艰难,要毕力躬行,不能只依赖案卷。
不知不觉,筼筜湖的晨光和灯火,已经陪伴我度过了14年,我这只检察雏鸟的羽翼也日渐丰满。我心中有梦,守望法治,薪火相传,永不言弃!
(作者系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