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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迷途孩子点一盏明灯
2018-07-25 08:56: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刘武 程秋蕾)“我的力量可能很小,也许并不能完全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观念和行为方式,但我会用一名检察官的爱让那些受伤的孩子感到司法的温暖,为迷途的孩子点一盏明灯。”近日,湖南省津市市检察院检察官熊玉芳就该院未检专门机构“玉芳姐姐工作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创新做法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津市市检察院以检察工作实际和未检工作特殊性为切入点,于2017年5月27日成立了湖南省检察机关首个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玉芳姐姐工作室”,该工作室是一个集办案、心理咨询、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为一体的专业团队,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用专业化办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检察官阿姨,当初上户口时,我的年龄登记错了,现在其实还没有满18岁。”前不久,“玉芳姐姐工作室”受理一起涉嫌抢劫案,一个名叫小兵(化名)的男生伙同他人参与实施一起抢劫,检察官在复核材料时,他突然这样说道。“是否系未成年人关乎定罪量刑,必须核实准确。”办案检察官驱车到小兵出生地的村支两委、派出所、邻居等地走访核实,证明小兵作案时还未满18周岁。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只有用心关心才能找到让涉罪未成年人醒悟的点。”熊玉芳说。

  开放互动,拓宽司法保护宽度。该院与公安局联合签订《规范移送未检案件标准》的规定,明确未检案件范围、分案移送等规定,规范未检案件移送,从源头上确保“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的实现;与司法局联合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专业化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上述两规定实施后,社会调查适用率达到100%,法律援助更具针对性、专业性。

  专业引航,提升司法保护精度。工作室率先试点未成年人刑执、民事行政检察集中办理工作机制,集中办理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与缺失的监督等工作;延伸检察职能,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通过将工作室搬进社区,联动公安、司法、社区等部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结对帮扶、犯罪预防等手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未成年人的氛围。

  刚柔并济,凸显司法保护温度。工作室与教育局联手,形成普法长效机制。通过送法进校园、法律知识抢答赛、组织学生观摩庭审、举行模拟法庭活动等,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十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受教学生千余人,做到从辖区幼儿到中学生、从接受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全覆盖;努力探索集办案、救助同步进行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今年“玉芳姐姐工作室”联合控申部门成功帮助11岁的被害人琴琴争取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进行心理辅导,鼓励她努力学习,用爱心看待生活、回报社会。

  据了解,今年以来,“玉芳姐姐工作室”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件10人,社会调查率和心理疏导率达到100%,用爱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蓝天,让迷失的孩子找到了心灵的港湾。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