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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为32名工人追回36万工资款
2017-04-14 15:0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凌 梅 姚明媚

     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32名被害人追回工资款36万余元并发还,有效化解了一起涉检群访事件。

  2015年末,某鞋业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32名工人工资共计30余万元。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于2016年2月7日逃至境外。今年1月14日,陈某回国入境被抓获。

  1月21日,公安机关向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检察官接手案件以后,因工人被拖欠工资长达一年多,期间又临近春节,工人们多次向检察机关表示要进行群访。1月25日,江都区检察院对陈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批捕决定。

  在提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检察官耐心询问其家庭情况,能否有亲属朋友为其垫付拖欠工资以求从轻处罚,陈某提供了妹妹的电话号码,请求检察机关为其联系退还拖欠工资事宜。检察官在与陈某妹妹联系沟通过程中,对方从最初的不信任到一天几个电话主动了解欠薪情况、法律规定。最后陈某妹妹在年后从浙江老家赶至扬州送来拖欠工资款。

  2月23日,江都区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