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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呈“三难”特点
2017-09-05 15:11: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近三年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621人,且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呈“三难”特点,须引起重视。 

  一是涉案企业多为独资经营,抗风险较难。经营者组织形式上多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资企业等,此类经营主体资本规模小,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抗风险能力较弱。 

  二是拒不支付形式均为逃匿,维稳工作难。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选择更换联系方式或拒不接听电话等与他人切断联系的方式。同时因部分案件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身负债务种类、数额较多。欠薪犯罪给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不稳定隐患,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风险。 

  三是“两法衔接”需要加强,犯罪预防难。对重点区域个体工商户和独资企业等用工单位关注需要加强,掌握用工单位工资实际支付情况难。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强化日常执法,健全预防机制。劳动监察部门应定期对辖区企业资金运作情况进行摸排,通过收集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提早发现区域性、行业性等欠薪苗头。对已被查处违法欠薪的企业,推行企业诚信黑名单制度。二是延伸“两法衔接”,加强打击实效。完善执法信息备案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认为案件可能涉嫌犯罪,应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并可要求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就案情提出初步意见,发挥引导取证效果。同时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发现是否存在以罚代刑行为,监督移送立案一批有影响案件,提升惩治欠薪犯罪社会效果。三是全面多样宣传,促进全民守法。联合相关行政机关,采用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电视广播等方式,开展教育宣传,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工者和务工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醒务工者积极理性地通过行政投诉和司法途径主张权利,切实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环境。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