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对四起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不提请抗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
此次公开答复邀请了扬州市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名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对答复过程中申诉人提出的问题提供专业分析,同时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对答复进行全程监督。
经过立案复查,该院认为申诉人江苏某公司对本院三起不起诉案件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决定维持不起诉决定。认为申诉人符某某申请抗诉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决定不提请抗诉。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疑惑,申诉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原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法援中心律师、人民监督员给予现场解答、发表评论意见,并就与有关证据的采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有理有据的分析。经过专业细致的分析和解答,申诉人检察院的公开答复表示认可。
今年来,江都区检察院以公开答复的方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成为常态,该院还曾以赴外地答复、邀请第三方参加答复、向申诉人代理律师答复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答复,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