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发区院办理利用“游戏机”引诱他人赌博,涉案地点集中于公众场所,严重影响当地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群众反应强烈,因此对此类犯罪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案件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犯罪地点由隐蔽性走向公众化,社会危害性大。赌场的开设地点已由传统偏僻区域向公众场所发展,从已办理的案件来看,赌场主要依附于超市、游戏厅、小吃部、网吧等人流量较大的公众场所而设立,有的甚至开设在学校周边。
(二)犯罪成本低,犯罪嫌疑人对违法性认识不足。一是赌博机操作简单,风险小、获利快、利润高。犯罪嫌疑人只需购买几台机器,无需借助营业资质、招牌字号等即可营业。且玩赌博机的赌资门槛低、娱乐性强,对参赌人员诱惑性大,开设赌场短时间内即可获得较大利润。二是部分犯罪嫌疑人法律观念淡薄,缺乏对行为违法性的足够认识。如办理的杨春建等人开设赌场案中,其在自主经营的饭店内放置赌博机的动机,是为增加饭店的生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
(三)犯罪行为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方面,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改装游戏机,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并以现金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与普通游戏机混杂经营,导致执法人员难以辨别。如邱荔开设赌场案中,采用在传统的游戏机上安装投币器等方式,掩盖其赌博机的实质。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证据固定较难。涉案人员大多采取逃匿、隐藏、阻挠执法等方式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二、对策及建议
(一)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强化民众法律观念。一是确立重点宣传对象。联合社区居委会、街道办等机构,对辖区内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因开设赌场被行政处罚的人员开展重点宣传。二是确立重点宣传场所。将人流密集区的商铺、棋牌室、餐馆等餐饮娱乐场所,尤其是大中专院校周边的餐饮场所等,作为重点宣传场所。三是丰富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制作H5动画、微信漫画、法治宣讲等形式,警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利用改装“游戏机”开设赌场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
(二)实行“捕诉监控防”一体化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主动出击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同时对重点地区和场所实行日常管控,在检查活动中发现犯罪线索的,建议行政机关及时移送侦查机关。在任一执法环节实行首办责任制,充分运用批捕、起诉、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发检察建议等职能和手段及时发现、打击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凸显办案社会效果。
(三)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加强源头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实现标本兼治,尽量清理开设赌场犯罪的“源头”。同时对赌场的组织者、幕后保护伞、“看场子”等为赌博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分子加大处罚力度。对发案率高的管辖区域,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提高社会监管履职能力。